2016年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公考
《2016年度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公考工作實施方案》已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國考局綜合司于2016年1月21日印發,為便于我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掌握文件精神,提前做好應考準備,現將有關文件精神摘要如下:
一、錄用計劃
按照當年本地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計劃的一定比例(一般不超過60%)編制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錄用計劃。
二、報考資格
公安院校公安專業2016年應屆畢業生。
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未參加此次全國統一組織實施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招警考試的,今后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不享受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有關政策。
公安專業畢業生原則上回生源地公安機關入警,生源地以省(自治區)為單位還是以市為單位,由省級公考主管部門確定。每個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
三、筆試
全國統一組織筆試,2016年考試時間為4月23日、24日(23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4:00—16:30申論;24日9:00—11:00專業科目筆試)。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專業科目筆試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
四、面試
各省(自治區)公考主管部門負責面試組織工作。面試成績原則上不計入考試總成績,但是考生應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才能進入下一招考環節。面試合格分數線由各省(自治區)公考主管部門根據實際確定。
五、體檢
嚴格按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考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組織實施。
六、體能測評
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考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組織實施。
【分校聯系方式】
南寧分校:0771-2094277 大學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2788680 來賓分校:0772—2804249
賀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貴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欽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志公官網:http://www.xiazai520.cn
志公論壇:http://bbs.zgoo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