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確定。報考人員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在網上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因網上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網上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由自治區公考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及相關處理。報考人員自行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在報名表中“本人承諾”欄簽名。
報名時間:2016年1月25日8:30至1月26日17:30
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1月25日8:30至1月26日21:00
打印報名登記表時間:2016年1月27日
(三)領取專業科目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準考證
網上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持有關證件到自治區公安廳(南寧市新民路34號)政治部人事處調配科(自治區公安廳指揮大樓九樓)領取專業科目筆試準考證。
- 報考法醫職位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的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報名登記表》原件1份,學歷、學位證復印件1份(2014、2015屆畢業生須提供)。大專學歷的,還需提供戶口簿復印件1份。
- 報考排爆職位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的證件:本人退役士兵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領取專業科目筆試準考證時間:2016年1月27日下午3:00-6:00
(四)參加專業科目筆試(專業技能測試)
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證件原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持居民身份證、退役士兵持退役士兵證,下同)及專業科目筆試準考證參加專業科目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考試地點設在南寧市。專業科目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分值為100分。考試結束后,自治區公安廳根據計劃招錄人數與筆試人選1:5的比例,按照專業科目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公共科目筆試人選,并以電話的形式通知考生。達不到比例的按實有人數進行公共科目筆試。
專業科目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時間:2016年1月28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五)打印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已獲通知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報考人員自行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在網上打印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打印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時間:2016年1月29日
(六)參加公共科目筆試
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證件和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地點設在南寧市。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大綱見附件2),分值為100分。達到自治區公考局劃定的最低合格分數線者方為合格。考生可向自治區公安廳查詢本人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6年1月30日上午9:30-11:00
(七)參加體能測評
自治區公安廳在專業科目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計劃招錄人數與體能測評人數1:3的比例,按照[專業科目考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少數民族照顧加分×20%]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評的人選,并以電話的形式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有效證件參加體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