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要求
二、招聘原則
招聘秉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采取個人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等程序。筆試主要測試基本能力和公安業務知識;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體能測試、體檢和政審參照《人民警察招錄標準》執行。根據工作需要,招聘單位有權調整招聘程序。資格審查合格者放棄或者缺席參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個環節的,均視為放棄報考和聘用資格。
三、招聘流程
報考人員須參加全部三項體能測評。參加者凡有其中一項不達標或放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 X 4往返跑 | ≤ 13′′ 1 | ≤ 13′′ 4 |
1000米跑 | ≤ 4′ 25′′ | ≤ 4′ 35′′ |
縱跳摸高 | ≥ 265厘米 |
體能測評項目中,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往返跑的測評次數不超過2次,長跑測評次數僅為1次。
4、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報考人員在參加體能測評前,應充分評估自身身體狀況,憑個人意愿參考;若本人身體狀況欠佳,建議放棄參考。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定的,將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對符合報名條件并通過體能測試的考生,將統一組織筆試。筆試采取紙質化書面的形式,考試范圍包含時事政治、法律法規和公安業務等相關知識。
原則上按照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擬聘用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所有人員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取面談考察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儀表舉止等。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低于60分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應從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費用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具體費用以醫療機構確定的金額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體檢合格的人員將統一組織開展毒檢;
(2)體檢、毒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有關要求進行政審考察,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內容:考察對象的政治面貌、畢業院校及所學專業,現實表現、獎懲情況、個人信用記錄、應聘資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員的現實表現等情況。政審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將在“永福警訊”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權限審批辦理聘用手續。
對公示有異議,經核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審批,待核實清楚后按規定辦理。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按個人最終成績排名進行遞補;如公示不合格的,經核實后按個人最終成績排名進行遞補。
對確定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與永??h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三年,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適合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警務輔助人員依法履行輔助性工作職責,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
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崗前培訓,心理健康測評,凡在崗前培訓、心理健康測評、試用期內不合格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招聘單位根據聘用人員的工作表現或崗位工作實際需要,可對聘用人員進行相應崗位調整,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招聘單位可取消聘用資格。
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綜合考慮工作需要和個人現實表現,經測試考核決定是否續聘。
四、相關待遇
五、其他
原文標題:永??h公安局公開招聘若干名警務輔助人員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jgTc3CvZdTcqs_7r1IAy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