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貴港市總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1名。
二、招聘對象資格及條件
(一)遵紀守法,有較強的思想政治覺悟和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工作責任心強,團結協作,能吃苦耐勞,具有敬業精神,服從聘用單位工作安排;
(二)全日制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專業不限;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9月30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間出生),性別不限;
(三)掌握勞動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以及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勞動安全衛生等相關專業知識,熟悉集體協商工作,具備一定的集體協商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
(四)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文字寫作能力、協商談判能力和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能獨立承擔參加協商、調查研究、工作指導和培訓教學等任務,身心健康,能夠勝任崗位要求;
(五)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工作日的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報名地點:貴港市港北區桂林路298號貴港市總工會5樓518辦公室。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需填寫《貴港市總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打印)。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應聘資格及條件的通知筆試。報名人員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外,其余資料恕不退還。
四、筆試和面試、考察、體檢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由貴港市總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筆試,筆試后按擬招聘人數的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進行面試。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和面試結束后,將筆試、面試成績相加計算總成績,按招聘人數的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進行考察。考生總成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考察結束后,組織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醫院為縣級以上醫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五、聘用及待遇
考試、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經貴港市總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為貴港市總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首次聘用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滿視工作表現等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工資待遇:參照《貴港市總工會編外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待遇標準及相關政策執行,按貴港市社會保險事業局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按正式聘用工資的80%發放。
本公告未盡事宜,請直接與貴港市總工會聯系,聯系電話:0775-4215876。
貴港市總工會
2024年10月11日
原文標題:貴港市總工會公開招聘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gg.gxrc.com/Article/info/6aef20c8-a344-4794-90e9-213d3d723a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