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資格驗證人選名單
根據2023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劃定的筆試合格分數線,即《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筆試總成績不低于119分(含照顧加分)的要求,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考試人數1:3的比例(確因需要急需補充人員的緊缺專業崗位,降低開考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羅榮新等240名考生為進入面試資格驗證人選(詳見附件),并按規定進行面試資格驗證。
二、面試資格驗證時間
面試資格審查驗證時間:2023年6月20日、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已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驗證范圍的考生,要求按規定的時間攜帶有關報考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的現場進行面試資格驗證。逾期不再辦理驗證,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三、現場面試資格驗證地點
市直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詳見附件)。
四、面試資格驗證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臺港澳居民有效證件);
(2)畢業證〔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面試資格審核階段無法提供學歷證書原件的,可提供就讀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代替〕;
(3)學位證(報考崗位有學位要求的人員須提供);
(4)報名登記表;
(5)戶口簿(報考有戶籍限定要求廣西范圍以內崗位的人員須提供);
(6)同意報考證明〔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聘用教師控制數、非實名編制、公立醫院聘用人員控制數等納入總量管理人員)須取得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未能按要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部分報考崗位還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詳見3月15日招聘公告的計劃表):
(1)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2)服務基層項目證明材料;
(3)村(社區)“兩委”成員任職證明材料;
(4)退役證明材料;
(5)脫貧戶家庭人員證明材料;
(6)隨軍家屬證明材料;
(7)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明材料;
(8)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戶口、檔案和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證明材料。
入圍面試的少數民族考生,須在面試資格審核現場遞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對少數民族加分條件進行審核確認。
外省籍考生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進行面試資格審查確有困難的,經面試資格審查單位同意,可先在資格審查規定時間內傳真或掃描相應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待到正式面試前3天內再攜帶相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資格審查單位進行現場審核,合格后才能參加面試。
五、面試人選資格驗證的要求
(一)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考生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按規定認定為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承擔。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資格驗證通過者,可確定為參加面試的人選;出現未通過資格驗證或自愿放棄面試(考生本人書面放棄材料)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遞補人選的資格驗證要求同上。
聯系電話:0775-2684008(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775-2680828(市人事考試院)
附件:2023年玉林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面試資格驗證人選名單.xls
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15日
原文標題:2023年玉林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面試人選資格驗證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66616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