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事業單位面試熱點:文化遺產的開發與保護
志公教育 左老師
【熱點背景】志公教育 左老師
新華網北京7月4日專電,北京時間7月4日,在德國波恩召開的第39屆世界遺產大會上,中國申報的“土司遺址”獲準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成為我國第34項世界文化遺產。至此,中國世界遺產總數已達48項,繼續穩居世界第二位。
然而,申遺成功,僅是起點,后續的管理保護還將面臨多方挑戰。貴州省文物保護研究中心副主任婁清認為:“近年來,一項遺址被發現后,旅游開發成了常見情況,保護與開發,成為一對永遠的矛盾。由于不夠專業,一些承接遺址的開發工作較為簡單粗放,旅游過程中損壞文物、亂刻亂畫現象時有發生,這些都對文化遺產本身造成損害。”
【熱點解讀】
文化遺產對我們來說是一筆不可復制和再生的寶貴財富,改革開放以后,我們國家越來越重視對文化遺產的保護,然而,一些遺產在未被重視時不被關注,也沒有人去管理,漸漸被自然破壞和消失;另一方面,有些文化遺產被發現以后得以開發成旅游景點,但是有與管理落后,保護措施不夠完善,遭到了來自游客和不法分子的二次破壞,不管是哪種,其損失都是無法挽回的。所以,我們現在要做到不僅是去給文化遺產申遺引起社會的重視,更要做好之后開發與保護工作。
首先,文物管理機構應不斷加強建設,建立中國世界文化遺產監測中心、開展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等,引進世界先進的文物檢測和文物修復技術,力保在維護和修復的過程中能夠使用傳統的工藝,維持文物的原貌,避免技術和材料失誤帶來的損壞。
其次,逐步完善文物開發管理管理體制,各級文物部門不斷加強對轄區內世界遺產的保護管理工作,遺產所在地人民政府也要建立了專門機構,負責世界遺產的日常保護、管理、展示、監測等工作,實現政府、社會、民眾的三維保護模式,提高公眾的文物保護意識,防止公眾在歷史文物和文化遺址上亂涂亂畫,已經發現必須嚴肅處罰。
最后,法律法規應進一步健全,我國先后出臺了《世界文化保護管理辦法》《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專家咨詢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并結合工作實踐,出臺了一系列指導性文件,扭轉了我國尚無世界遺產保護管理專項法規所造成的被動局面。在法規萬展的過程中,要配以宣傳和推廣,不止要制定法律,更要讓群眾知道和遵守法律,才能實現完善法律法規應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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