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審判執行工作需要,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新聞宣傳人員、財務人員若干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招聘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新聞宣傳人員、財務人員。
二、招聘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志愿從事司法輔助工作,自覺學習司法規范和禮儀,服從安排,愛崗敬業;
2.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無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
3.年齡須在28周歲以下(1992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4.司法輔助人員崗位,法學相關專業優先;
5.司法行政人員崗位,中 共 產 黨 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熟練運用office辦公軟件;
6.新聞宣傳人員崗位,具備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和攝影基礎;對新媒體有濃厚的興趣,創新能力強,能夠獨立策劃新媒體產品或方案;熱愛、熟悉抖音產品;熟悉Photoshop等軟件、會可視化呈現;熟悉拍攝流程,掌握拍攝技能,可獨立完成視頻剪輯、制作、部分特效等工作;能夠熟練使用Premiere、AE等軟件;有獨立完成主題片、紀錄片、宣傳片經驗優先;熟悉視頻視覺包裝優先;
7.財務人員崗位,工商管理類專業優先。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7月30日止(工作日),其中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考試時須提供原件核對):
(1)報名表(見附件,須按要求如實、完整填寫表格且附寸照)
(2)戶口本、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
(4)近期全身生活照1張
(5)其他證件、證書材料等
(6)應聘新聞宣傳崗位人員,除上述材料外,須同時提交過往作品(刻錄成光盤一并隨應聘材料提交)。
報名者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不符合或弄虛作假情況,一經發現,即取消應聘資格,或取消聘用資格。
3.報名方式:通過現場遞交或郵寄的方式,將上述材料交至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政治部。同時,將填寫完整的材料(1)報名表和個人寸照發送至1670162926@qq.com。
注:報名以收到紙質材料為準。其中,郵寄報名的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
4.現場遞交報名材料地點和郵寄地址:南寧市興寧區興和路23號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政治部,郵編:530002,聯系電話:0771-2440948。
- 資格審查
由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政治部對報名參加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符合招聘條件者,通知考試。
四、考試
1.進行崗位技能測試:應聘司法輔助人員崗位進行電腦聽打錄入能力測試;應聘司法行政人員崗位進行寫作能力測試;應聘財務人員崗位進行專業知識測試;應聘新聞宣傳人員崗位進行寫作能力和攝影能力測試。
2.面試。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財務人員崗位根據崗位技能測試成績,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新聞宣傳人員根據提交材料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崗位技能測試、面試由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負責組織實施。考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政治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崗位技能測試、面試等綜合表現情況,由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黨組醞釀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我院負責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期間,本院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政治考察。
六、用工方式
體檢和政治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與南寧市人才資源開發中心簽訂勞動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至2022年7月31日,試用期為2個月(包含在首次簽訂勞動派遣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內主要對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專業能力、工作實績和綜合能力進行考察。
七、待遇
聘用期間薪酬待遇按南寧市興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興寧區機關事業單位利用財政資金外聘人員薪酬標準的通知》(南興人社發〔2018〕14號)文件標準執行。試用期期間工資為勞務派遣合同約定工資的80%。
聯系電話:0771-2440948。
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s://hr.nn12333.com:9100/hr/ww/b/n/wwbn_getconent.html?articleid=4028d0f37a9a5e5b017aa913a85302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