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拔計劃
2021年全市計劃從“五方面人員”中選拔鄉鎮領導班子成員61名,其中:興賓區15名,象州縣11名,武宣縣11名,忻城縣9名,金秀縣10名,合山市5名。
二、選拔范圍
(一)鄉鎮事業編制人員:指鄉鎮在編在崗的事業編制人員(不含參公事業單位人員),包括縣直部門派駐鄉鎮站所的事業編制人員,不包括街道事業編制人員。
(二)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指行政村、農村社區和街道所轄村在任的黨組織書記,不包括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
(三)到村任職過的選調生:指在村任職期滿、考核合格的選調生。確無符合條件人選的,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從以往到村任職過的選調生中選拔。
(四)第一書記:指貧困村黨組織第一書記、軟弱渙散(后進村)黨組織第一書記,包括現任的、曾任的。
(五)駐村工作隊員:指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工作隊員,包括現任的、曾任的以及此前的“美麗廣西”鄉村建設工作隊員。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貫徹落實好干部標準。人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考法》第十三條,《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條,《廣西壯族自治區鄉鎮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等規定的基本條件;一般應當是中共黨員;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獎勵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拔。
三、資格條件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貫徹落實好干部標準。人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考法》第十三條,《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條,《廣西壯族自治區鄉鎮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等規定的基本條件;一般應當是中共黨員;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獎勵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拔。
(二)資格要求
1.鄉鎮事業編制人員人選:應當符合提拔副科級領導干部對應資格條件,具有2年以上鄉鎮工作經歷,大專以上學歷,上一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不超過45周歲(截止時間,進鄉鎮黨委班子計算到2021年5月,進鄉鎮政府班子計算到2021年7月,下同),優先從符合條件的鄉鎮事業單位站所負責人和專業技術干部中選拔。
2.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人選:應當連續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滿2屆或滿6年以上的在任人員,具有高中(中專)以上學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以上,年齡上要能干滿一屆。
3.到村任職過的選調生人選:應當符合提拔副科級領導干部對應資格條件。其中,自治區直屬機關選調生,應當到基層鍛煉滿2年,且在村任職至少滿1年;市直機關、縣直機關和鄉鎮機關選調生,應當到村任職滿2年;2018年前招錄的選調生,應當在村任職至少滿1年。上述人員,在村任職期間年度考核應在稱職以上。
4.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人選:應當在村任滿1個任期或滿2年,并且符合提拔副科級領導干部對應資格條件,駐村期間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合格)以上。
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作為選拔人選:
1.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考法》第二十六條,《廣西壯族自治區鄉鎮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等基本條件中規定的具體情形。
2.被剝奪政治權利的;政治上有問題的,政治上的兩面人;嚴重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與敵對勢力相勾結或接受國(境)外組織、個人參選資助或培訓的;品行不端、道德敗壞的;受過刑事處罰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問題的;非法宗教的組織者、實施者、參與者;搞宗族派性的;因違規違紀違法被給予組織處理、黨紀處分、政務處分且影響期未滿的;違反生育政策的;涉嫌違規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處理或被立案偵查的;有行賄受賄、權錢交易行為的;有拉票賄選或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其他干擾、妨礙、破壞換屆選舉行為的;拖欠集體資金,侵占集體資產、資源的;曾經被清理出村(社區)干部隊伍的;沒有履職能力、履職意愿不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四、選拔程序
(一)組織報名
1. 報名方式:報名推薦采取個人自主報名、所在單位推薦方式進行。個人報名的,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單位推薦的,應征得本人同意。個人報名、單位推薦應當向人員現任職地或曾任職地所在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報名推薦,一般不跨縣(市、區)報名推薦。曾在不同縣(市、區)任職的,一般向最近一次任職的縣(市、區)報名推薦。報名推薦人員一人只可報考一個鄉鎮,多報無效;報名推薦對象符合“五方面人員”多重身份的,只能選擇一種類別進行報名;出現某一類別無人報名時,各縣(市、區)報經市委組織部研究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調劑各類別選拔計劃數或縮減、取消相應選拔類別;符合條件人員類別達不到2名的,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報經市委組織部研究同意后,可不開展筆試。報考人員惡意填報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將按照公考考試錄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2.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每天受理報名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 報名地點:
(1)興賓區委組織部:聯系電話:4216258;郵箱:xbqgbg@163.com;
(2)象州縣委組織部:聯系電話:4352761;郵箱:xzzzbgbg@126.com;
(3)武宣縣委組織部:聯系電話:5226648;郵箱:gbg5226648@126.com;
(4)忻城縣委組織部:聯系電話:5512702;郵箱:a5512702@163.com;
(5)金秀縣委組織部:聯系電話:6218375;郵箱:gbg6218375@163.com;
(6)合山市委組織部:聯系電話:8917066;郵箱:hszzbgbg@163.com。
報名時,由本人向所報名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現場提供打印好的《來賓市從“五方面人員”中選拔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報名推薦表》(一式兩份),以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等證件材料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和復印件(1份,不再退回),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含電子版)。
(二)資格審查
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按照資格條件要求對報名推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選拔資格條件的,發放準考證;經審查不符合選拔資格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
本次選拔將資格聯審貫穿于選拔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任用資格。因提交的報名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報名信息,造成資格審查、組織考察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組織考試
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為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面試時間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上午8︰30。筆試和面試所涉及的食宿費、交通費由報考人員自理。
1. 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測試基本素質與能力,不指定考試范圍,滿分為100分,筆試地點設在各縣(市、區),具體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根據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試當天須現場查驗報考人員“廣西健康碼”為綠色且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方可參加考試;持“廣西健康碼”非綠碼的報考人員和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及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人員,按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有關要求執行。
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2. 公布筆試成績。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統一公布本縣(市、區)報考人員筆試成績。
3. 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根據計劃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五方面人員”同一類別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統一公布本縣(市、區)面試入圍人選名單,并通知面試入圍人選參加面試。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必須提交書面申請,不按要求提交書面放棄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4. 實施面試。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面試人員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場,面試人員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
面試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于面試結束當天公布面試成績。
(四)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各縣(市、區)根據計劃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5的比例,按照“五方面人員”同一類別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達不到比例的,按實有人選確定。綜合成績相同時,可同時列入體檢和組織考察人選。體檢不合格或不按規定體檢的,不再遞補。考生綜合成績將作為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不作為最后確定擬選拔人選的唯一依據。
1.考察重點: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根據工作需要,還要結合人選類別適當延伸考察,其中,到村任職過的選調生、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既要到選派單位考察,還要到其任職的村及所在鄉鎮考察。
2. 體檢范圍:考察對象身份是村黨組織書記、企業和事業(不含參公)單位人員的,需在考察前進行體檢,體檢工作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組織。有重大疾病影響正常履職情形的,取消資格,不再遞補人選;參加體檢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五)確定人選
綜合成績、考察、體檢情況,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擇優提交黨委常委會討論決定擬提名鄉鎮班子成員人選。如因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被取消選拔資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等產生的崗位空缺,經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行文請示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可從考察合格的“五方面人員”其他類別中調劑人員補充。其他類別人選也不合適的,可適當減少選拔人數。
(六)任職前公示
縣(市、區)黨委常委會研究確定的擬選拔對象,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按照程序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收到問題反映或舉報的,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進行核查。如核查發現確實存在問題的,一律取消選拔資格。
(七)提交選舉
縣(市、區)黨委將討論決定的擬選拔人選按程序在鄉鎮換屆時提交鄉鎮黨代會、人代會依法選舉。
五、崗位管理
(一)從“五方面人員”中選拔鄉鎮班子成員,一般從本鄉鎮選拔,本鄉鎮確實沒有合適人選的,可在本縣(市、區)范圍內統籌考慮。
(二)經選舉當選的“五方面人員”,在行政編制限額內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考登記,和其他鄉鎮領導班子成員一樣管理使用,當選后的第一個任期一般不調離本鄉鎮工作。
(三)經選舉當選的原身份為鄉鎮事業編制人員、村黨組織書記、企事業單位人員的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任期屆滿不再連任且沒有擔任其他公考崗位職務的,或者任期內辭職、被罷免、被撤職的,或者任期內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稱職的,其公考身份不再保留。
(四)選拔“五方面人員”中,是鄉科級領導干部配偶、子女的,由縣級黨委從嚴審核把關;是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含同等層次職務)配偶、子女的,報市委組織部審核。選拔對象和參與選拔工作的黨員干部、工作人員在選拔相關環節中發生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公考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有關紀律處分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市委組織部將適時開展專項檢查或抽查。
六、有關要求
(一)為保證選拔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邀請市縣兩級紀委監委全程監督。選拔中發現有營私舞弊、弄虛作假、泄密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嚴肅查處。
(二)各縣(市、區)黨委負責做好資格審查、考察等工作,若出現工作失職、瀆職造成惡劣影響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來賓市從“五方面人員”中選拔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報名推薦表.doc
中共來賓市委組織部
2021年3月17日
原文標題:來賓市從“五方面人員”中選拔鄉鎮領導班子成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f49ec901-8732-4a23-bcfb-894f25350e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