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職責
(一)書記員3名。
書記員在法官的指導下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2.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及注意事項,告知開庭時間、地點及審判組織組成情況,通知相關人員出庭參與訴訟;
3.負責檢查訴訟參與人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4.負責案件庭審、調查詢問、合議等環節的記錄工作;
5.負責裁判文書的文字校對、印刷工作;
6.負責檢查或落實法律文書送達工作;
7.負責案卷材料的整理、裝訂、歸檔工作;
8.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司法行政人員2名(文秘)。
司法行政人員的職責:
1.負責組織協調政務工作,起草綜合性文件,負責文秘、會議組織、新聞宣傳、綜合信息、司法統計、調查研究;
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行政工作。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報名參加書記員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2.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有司法工作經驗者優先;
3.年齡為18-30周歲(1990年12 月 7日至2002 年12月7日期間出生);
4.熟悉計算機操作,熟練掌握速記、辦公軟件運用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報名參加司法行政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自愿從事協警工作,服從安排,愛崗敬業;
2.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文秘、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有文秘工作經驗者優先;
3.年齡為18-30周歲(1990 年12 月7日至2002 年12月7 日期間出生);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檢察院辭退的;
3.現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
4.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6.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響的;
7.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司法行政人員情形的。
四、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自2020年12月7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方式:請報名者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時請攜帶以下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法律資格證及1張2寸近期免冠照片,提交田陽區人民法院政治部審查。填報信息務必真實,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五、資格審查和考試
1.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考試人選。
2.組織報考人選進行筆試、中文錄入等考試。
3.根據考試成績,按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考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后,因身體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現體檢人員缺額時,按測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七、公示
對擬聘用的人員按規定在百色市田陽區人民法院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八、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與田陽區人民法院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為1年,實行1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給予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受聘者意愿決定是否繼續簽訂聘用合同。
九、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書記員、司法警察工資標準按《田陽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執行,即月基本工資2400元,加工齡工資。代繳“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年度績效獎勵按田陽區財政供養聘用人員標準執行。
十、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百色市田陽區人民法院政治部
聯系電話:0776-3288887
附件:百色市田陽區人民法院招聘審判輔助、司法行政人員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