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考公告》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考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現將廣西壯族自治區戒毒管理局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考(人民警察)體檢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人員名單
根據職位計劃錄用人數與體檢人選1:1的比例,經體能測評合格后進入面試,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為確定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為確定人選),確定朱植建等66人為我局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考(人民警察)體檢人員(名單見附件1)。
請入圍體檢的考生認真閱讀《公考錄用體檢考生須知》(見附件2),于體檢當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和1張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寫上本人姓名、報考單位及職位)等規定材料按時到達集中地點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體檢集中的時間和地點
體檢集中時間: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7:00
體檢集中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戒毒管理局(廣西南寧市長湖路20號),可乘坐1路、12路、16路、45路、604路、705路、B37路公交車到“長湖長園路口站”或乘坐南寧地鐵3號線到“東葛路站”下車前往。
三、體檢項目及標準
我局考試錄用公考職位全部為人民警察職位,體檢項目及標準嚴格按照《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司法行政部門醫學、心里矯正類職位視力項目執行標準的復函》(國公綜函〔2013〕13號)和《關于公安機關看守所獄醫職位錄用體檢視力項目執行標準的復函》(國公綜函〔2013〕2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按《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考生在規定時間未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四、體檢人選遞補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從同一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最多遞補兩次,跨年度的,不再遞補。
五、其他
(一)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考生個人自理。
(二)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給予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并按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本公告發布以后,考生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記入公考錄用誠信檔案。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陳建華警官、覃承念警官。
0771-2299155、0771-2299232、0771-2299276(傳真)
附件:1.廣西壯族自治區戒毒管理局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考(人民警察)體檢人員名單
2.公考錄用體檢考生須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戒毒管理局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廣西壯族自治區戒毒管理局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考(人民警察)體檢人員名單
原文標題:廣西壯族自治區戒毒管理局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考(人民警察)體檢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384/6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