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符合崗位報考條件人員須如實填寫《2019年度海城區村衛生室公開招聘鄉村醫生報名表》一式兩份,攜帶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執業證書、資格證書、身份證、戶口簿等符合崗位要求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到海城區衛生健康局301室報名(原件審核,上交復印件),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報名時間: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報名地點:北海市三中路24號海城區衛生健康局辦公樓301室。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農村醫療衛生事業,遵紀守法,遵守醫師執業道德規范;
2.醫學類專業中專畢業及以上學歷或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
3.年齡在55周歲以下;
4.具備一定的電腦操作水平;
5.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夠承擔相應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工作任務并服從工作調配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現役軍人和普通中等、高等院校在校生;
3.在職公考、參公人員和在職在編事業單位人員(含試用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資格審查
由海城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對應試者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北海人才網(http://www.bhrc.cn/)、海城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bhhc.gov.cn/)公布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應試者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內容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或條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試資格。
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
三、面試
面試采用專業知識測試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面試不受1:3的比例限制,1:1進入面試崗位的,面試成績要達70分以上(含70分)。
面試時間以面試公告為準。
四、體檢
體檢人選按崗位1:1確定,即按照崗位應試人員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如報考同一崗位人員面試成績相同,則以面試題本中“綜合分析能力”項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標準執行。由海城區衛生健康局組織擬招聘村醫生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使用。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應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以體檢公告為準。
五、考察
體檢結束后,海城區衛生健康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應試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工作能力、崗位匹配度、是否有違紀違法等情況,同時要對應試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察中出現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
六、公示及上崗
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海城區衛生健康局將擬確定為招聘村醫生名單在北海人才網(http://www.bhrc.cn/)、海城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bhhc.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并報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八、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
九、聘用期間的管理
1.根據《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城區鄉村醫生“鄉聘村用”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北城政辦〔2019〕46號)有關要求,聘用人員日常工作由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聘用單位”)管理。聘用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聘用人員的日常管理,全面推行績效考核,每月對村衛生室開展一次業務督導,每季度進行一次考核,并將督導考核結果作為聘用人員發放基本工資、購買社會保險、購買醫療責任險和發放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根據工作需要,聘用單位可對聘用人員的崗位進行調整。
聘用期內,聘用人員如有違紀違法行為、違反單位有關規定或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單位有權終止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期滿后,聘用單位負責對聘用村醫生進行考核鑒定,根據聘用村醫生的實際表現和工作能力,為聘用村醫生開具聘用鑒定,為聘用村醫續聘或考錄(考聘)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供依據。
2.聘用期間,海城區衛生健康局應對聘用人員情況進行跟蹤指導服務,督促檢查聘用單位的日常管理,協調解決聘用期間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上級部門反映聘用動態信息。聘用人員提前離崗時,聘用單位必須如實向區聘用辦報告有關情況。
十、聘用期間工資社保待遇
1.聘用期間工資福利待遇按《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城區鄉村醫生“鄉聘村用”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北城政辦〔2019〕46號)相關規定執行。
2.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期滿終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十一、解除協議與賠償問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村醫生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協議:
(一)依法服兵役的;
(二)被錄(聘)用到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
(三)考入普通中、高等院校;
(四)根據工作需要,經海城區衛健局進行調配工作崗位的;
(五)因不可抗力,導致身體無法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
(六)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有關情形,聘用村醫生需單方面解除聘用協議的,需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提前30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
2.服務期限必須滿3周年,未滿3周年的按差月的應發工資總額返還區財政。
十二、其他
(一)對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等違規取得上崗資格的聘用村醫生,一經查實,不予認可,已上崗的人員,必須解除聘用協議,堅決予以清退。
(二)在公開招聘村醫生崗位人選的各個環節中,對違反紀律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或紀律處分。
(三)建立海城區招聘村醫生人才庫。面試成績達70分以上人員列入海城區招聘村醫生人才庫,聘用村醫生出缺時,三年內可以從原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聘用期限為原崗位離崗人員剩余期限。
聯系電話:0779-3061981
聯系地址:海城區三中路24號(海城區衛生健康局)
附件:
海城區衛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