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資格復審
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對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之上且應聘人數不少于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的3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對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之上應聘人數少于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達到合格分數線人員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按崗位排序出現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西安人事考試網統一公告。
2.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持崗位所需證件,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統一接受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
參加資格復審時,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筆試準考證、報名信息表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筆試準考證、報名信息表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須出具單位同意報名應聘證明,其中在區縣事業單位工作的須出具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名應聘證明;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特崗教師”、社區工作者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與所簽訂服務協議部門(組織、人事、團委等)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崗位有專業方向要求的,以畢業證為準,畢業證未注明的,由畢業院校出具相關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取消面試資格。
3.人員遞補。在規定時限內,對于招聘計劃數少于10名的崗位,資格復審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筆試成績不得低于合格分數線。
招聘計劃數多于10名(含10名)的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數多于招聘計劃數2倍時,不予遞補。合格人數少于招聘計劃數2倍時,按照招聘計劃數2倍確定遞補差額,遞補一次。
面試人員名單和安排在西安人事考試網公告。面試名單公告后,不再進行資格復審遞補。
(六)面試
面試工作統一由市人社局合同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和各區縣人社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在西安人事考試網公布。
面試滿分為100分,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實行四舍五入。
綜合成績為百分制。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3+面試成績/2,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實行四舍五入。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參加面試人數與應聘同一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予以淘汰。
應聘人員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后如出現并列,按綜合成績順延小數位確定綜合成績排序;綜合成績并列且順延小數位后仍完全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加試專業技能測試試題,按加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
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在西安人事考試網公布,同時公布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
(七)體檢和考察
分別由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和各區縣人社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在西安人事考試網公布。
體檢除崗位有特殊要求外,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考察主要內容: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等,并再次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空缺名額,經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申請,按招聘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由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和區縣人社局審核匯總后,報市人社局核準,并在西安人事考試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和區縣人社局統一到市人社局辦理《陜西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新聘用人員持《陜西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
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及相應的資格證書等(核驗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以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并由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和各區縣人社局進行審驗,通過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若未能取得學歷、學位及相應的資格證書或審驗不通過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或其他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產生的糾紛,由本人負責。
此次公開招聘的人員,應根據有關規定與聘用單位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及時與西安市和區縣人社局、教育局、衛生局聯系(詳見附件)。
特別提示:
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并關注招聘的相關公告,以防錯過相關招聘時間安排和出現遞補時無法聯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