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協管員招聘公告
南寧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是國務院1954年12月批準設立在南寧吳圩國際機場對外開放口岸的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隸屬于廣西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代表國家行使出入境邊防檢查職權,依法履行對出境入境的人員、交通運輸工具及其攜帶、載運的行李物品、貨物等實施邊防檢查的職能。
因工作需要,南寧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邊防檢查協管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邊防檢查協管員,負責協助出入境邊防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內容:
(一)協助擔負口岸限定區域監護管理,執勤現場引導、交通運輸工具監護、以及口岸巡邏管控等邊防檢查工作。
(二)協助邊檢民警做好相關勤務工作,及時報告口岸限定區域內的情況。
(三)協助邊檢民警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配合制止發生在口岸限定區域內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保護執勤設施設備安全、完整,負責執勤現場設施設備的管理和日常維護。
(五)協助邊檢民警宣傳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六)協助邊檢民警做好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七)其他應當協助邊檢民警完成的工作。
二、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南寧吳圩國際機場
工作時間:邊檢協管員上勤實行輪班制,原則上上勤三天休息一天。同時,上勤期間根據國際航班情況安排夜班勤務并在機場留宿,遇有重大任務時聽從工作安排。
三、應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二)配偶、父母、子女為中國國籍,且不存在長期定居在境外的情況。
(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可靠、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吃苦耐勞,愛崗敬業。
(四)年齡在20周歲至35周歲以下(截止2019年4月30日,含本數),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五官端正,無紋身;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五)具備高中(或相當于高中)及以上學歷,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執行能力,曾在公安系統工作并且工作經驗豐富,或有英語、小語種特長、計算機操作特長、機動車駕駛技能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六)自愿從事邊檢協管員工作,遵守紀律規定,服從安排和管理。
(七)優先聘用條件
1.優先聘用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子女;
2.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
3.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中共黨員、退伍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吸毒史的;
3.曾受過行政、黨紀處分或被開除公職的,違反規定正在接受調查審查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在境內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結案的;
8.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正在被其他企事業單位招聘錄用的人員;
9.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所招聘職位工作的;
10.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6月20日至7月3日止,其中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并提交相關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網上投遞簡歷。
報名地點:南寧市江南區五一路186號南寧出入境邊防檢查站辦公室。
2.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份(須有照片)(見附件1)
(2)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退伍軍人需另提供退伍證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報告表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4)提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 張(背面填寫姓名)
應聘人員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不符合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體能測試、筆試、心理測查,共計100分。其中體能測試50分,筆試50分,心理測查不計入總分。
1.體能測試。體能測試考核項目為跑步(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折返跑(10米×4)和仰臥起坐。(考核標準詳見附件2)。
2.筆試。筆試主要考核公共基礎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
考試由高分到低分根據1: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3.心理測查。組織擬聘用人員開展心理測查,心理測查不通過則淘汰,在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高低依次遞補。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本能力素養、口頭表達能力、現場反應能力、法律法規知識和儀表儀態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由高分到低分根據1:1比例確定人選。
(四)體檢
根據體能測試、筆試、面試綜合評分,通知擬聘用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因體檢不合格,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高低依次遞補。
(五)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政治審查。政審內容主要了解應聘人員的家庭背景、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及現實表現等。考核對象有違法違紀劣跡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經查證后屬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政審合格后的擬聘用人員在南寧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專業、學歷學位、擬聘崗位等。
(七)崗前培訓
對擬聘用人員開展為期15天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方正式聘用。
五、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一)正式聘用
招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負責按國家的政策法規為聘用人員辦理社保及住房公積金手續。首次簽訂合同年限為一年,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聘用人員必須通過機場控制區人員長期通行證考試,并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或解聘。次年合同按照南寧市政府批復再行考核簽訂。
(二)聘用人員工資待遇
1.工資: 2800元/月(含社保和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另根據個人工作實績和日常考勤情況發放口岸執勤補貼。
2.其他待遇。根據工作需要發放制式裝備(包括服裝、鞋子、上勤包等),在機場執勤期間食宿由用人單位負責。
附件:1.南寧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公開招聘協管員報名表
2.體能測試考核標準
因工作需要,南寧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邊防檢查協管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邊防檢查協管員,負責協助出入境邊防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內容:
(一)協助擔負口岸限定區域監護管理,執勤現場引導、交通運輸工具監護、以及口岸巡邏管控等邊防檢查工作。
(二)協助邊檢民警做好相關勤務工作,及時報告口岸限定區域內的情況。
(三)協助邊檢民警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配合制止發生在口岸限定區域內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保護執勤設施設備安全、完整,負責執勤現場設施設備的管理和日常維護。
(五)協助邊檢民警宣傳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六)協助邊檢民警做好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七)其他應當協助邊檢民警完成的工作。
二、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南寧吳圩國際機場
工作時間:邊檢協管員上勤實行輪班制,原則上上勤三天休息一天。同時,上勤期間根據國際航班情況安排夜班勤務并在機場留宿,遇有重大任務時聽從工作安排。
三、應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二)配偶、父母、子女為中國國籍,且不存在長期定居在境外的情況。
(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可靠、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吃苦耐勞,愛崗敬業。
(四)年齡在20周歲至35周歲以下(截止2019年4月30日,含本數),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五官端正,無紋身;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五)具備高中(或相當于高中)及以上學歷,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執行能力,曾在公安系統工作并且工作經驗豐富,或有英語、小語種特長、計算機操作特長、機動車駕駛技能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六)自愿從事邊檢協管員工作,遵守紀律規定,服從安排和管理。
(七)優先聘用條件
1.優先聘用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子女;
2.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
3.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中共黨員、退伍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吸毒史的;
3.曾受過行政、黨紀處分或被開除公職的,違反規定正在接受調查審查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在境內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結案的;
8.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正在被其他企事業單位招聘錄用的人員;
9.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所招聘職位工作的;
10.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6月20日至7月3日止,其中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并提交相關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網上投遞簡歷。
報名地點:南寧市江南區五一路186號南寧出入境邊防檢查站辦公室。
2.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份(須有照片)(見附件1)
(2)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退伍軍人需另提供退伍證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報告表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4)提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 張(背面填寫姓名)
應聘人員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不符合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體能測試、筆試、心理測查,共計100分。其中體能測試50分,筆試50分,心理測查不計入總分。
1.體能測試。體能測試考核項目為跑步(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折返跑(10米×4)和仰臥起坐。(考核標準詳見附件2)。
2.筆試。筆試主要考核公共基礎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
考試由高分到低分根據1: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3.心理測查。組織擬聘用人員開展心理測查,心理測查不通過則淘汰,在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高低依次遞補。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本能力素養、口頭表達能力、現場反應能力、法律法規知識和儀表儀態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由高分到低分根據1:1比例確定人選。
(四)體檢
根據體能測試、筆試、面試綜合評分,通知擬聘用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因體檢不合格,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高低依次遞補。
(五)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政治審查。政審內容主要了解應聘人員的家庭背景、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及現實表現等。考核對象有違法違紀劣跡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經查證后屬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政審合格后的擬聘用人員在南寧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專業、學歷學位、擬聘崗位等。
(七)崗前培訓
對擬聘用人員開展為期15天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方正式聘用。
五、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一)正式聘用
招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負責按國家的政策法規為聘用人員辦理社保及住房公積金手續。首次簽訂合同年限為一年,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聘用人員必須通過機場控制區人員長期通行證考試,并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或解聘。次年合同按照南寧市政府批復再行考核簽訂。
(二)聘用人員工資待遇
1.工資: 2800元/月(含社保和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另根據個人工作實績和日常考勤情況發放口岸執勤補貼。
2.其他待遇。根據工作需要發放制式裝備(包括服裝、鞋子、上勤包等),在機場執勤期間食宿由用人單位負責。
附件:1.南寧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公開招聘協管員報名表
2.體能測試考核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南寧出入境邊防檢查站
2019年6月20日
2019年6月20日
咨詢電話:黃警官1877808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