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來賓市紅十字會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二、工作職責
協助市紅十字會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招聘資格條件
(一)政治思想表現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團結協作精神好,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
(五)有相關工作經驗優先。
四、聘用程序
(一)報名
本人填寫《來賓市紅十字會辦公室工作人員聘用報名表》于2019年6月10日至6月16日17:00點前將報名表電子版報送至lh4278682@163.com郵箱。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員按招聘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進入面試程序。審查結果于2019年6月22日前告知報名人員。
(三)面試
市紅十字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崗位招聘工作小組對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辦公室電話通知考生。
(四)考核、體檢
確定面試成績第一名進行考核、體檢,考核、體檢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1.考核。由市紅十字會組成2人以上的考核組,按照《來賓市市直機關公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聘用)考核辦法(試行)》(來政人發〔2007〕40號)的有關規定,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考核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對考核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2.體檢。體檢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應在來政人發〔2008〕31號文件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
體檢經費原則上由考生自行承擔,屬于困難家庭畢業生的,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文件規定,費用由招聘單位負責。
(五)履行聘用程序
1.根據考生的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經市紅十字會班子研究,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本單位工作區域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崗位資格條件、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專業及監督電話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市紅十字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崗位招聘工作小組及時進行復查。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
2.經公示無異議的,市紅十字會、勞務公司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書,期限一般為1年(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資福利待遇按《來賓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控制數人員及政府編外聘用人員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的通知》(來政辦發〔2018〕34號)文件執行。聘用期滿后如無特殊情況可續聘。
以上公告,來賓市紅十字會有最終解釋權。未盡事宜,請與市紅十字會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772-4278682。
附件下載:
來賓紅十字會辦公室工作人員聘用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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