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具體招聘的單位、崗位、人數詳見2019年蒙山縣第一次直接面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
三、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包括2017、2018、2019屆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五)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崗位的需要;
(六)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
(七)專業要求:詳見《職位表》;
(八)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等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五、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2019年5月22-2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三)報名地點:蒙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會議室
六、招聘方式及報名所需材料
(一)招聘方式:經報名 “雙向選擇” 資格審查合格后,由招聘單位報縣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直接面試招聘。各用人單位審查報名者專業時需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考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9年版)》。
(二)提交材料:
1.《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自薦書(包含本人學習工作簡歷、基本情況、教育教學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成績介紹等內容);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在校學習成績證明(2019屆畢業生可憑畢業學校出具的在校學習成績單);
4.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職位表上需要的其他相關證明等材料。
7. 如果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公考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9年版)》未列有,但是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相似或相近,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報考該崗位:
①本人所學專業的核心課程與本人報考的崗位中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
②在面試擬入圍人選的資格審查時間結束前,本人能自行舉證,提供本人畢業院校蓋章的核心課程證明原件(屬國內國外高校合作辦學,獲國家承認的國外大學文憑的,可由原就讀的國內高校出具證明),證明本人所學專業的核心課程與本人報考的崗位中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的真實性;
③在報名時簽訂《專業核心課程相似說明承諾書》。
報名者在應聘中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如有虛假,取消聘用資格,本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
2019屆畢業生如進入考核階段的,須于2019年7月20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蒙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應聘。
(三)優先遴選確定面試人員:
1、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畢業生;
2、“雙一流”院校或學科畢業生;
3、成績在院系排名居于中上水平的優秀畢業生。
七、面試
(一)面試方式:面試以結構化方式進行。經用人單位與報考人員“雙向選擇”洽談擇優遴選后按招聘職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因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且已經核準開考的崗位除外,個別崗位因報考人數少,達不到規定比例,又確需當天補缺的,須經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市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二)面試時間:2019年5月25日8:30-17:00。
(三)面試地點:蒙山鎮第二小學
(四)面試成績計算方法:
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的計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體操計分法。在所有考官評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評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為該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將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考生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試成績在本考場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
經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五) 報考同一崗位的,因面試成績相同且出現進入考核范圍的考生人數超過崗位招聘人數的,對面試成績相同的考生當場進行加試,加試考生的最終成績以加試分數為準。
八、考核、體檢、聘用
招聘部門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面試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如出現考核人選自行放棄應聘或因考核、體檢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確定考核人選。
確定考核人選后,招聘單位與考核對象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考核、體檢、聘用等工作按照《梧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梧政發〔2012〕52號)實施。所有簽約的聘用人員服務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九、其他事項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項或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本簡章由蒙山縣機關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74- 6289411。
蒙山縣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