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15年4月5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綿陽市人事考試中心(綿陽市涪城區南河路26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院內南二樓203室,電話:0816-2264961)遞交減免申請和材料,經綿陽市人事考試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職位調整情況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市公考主管部門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報考被取消職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試中心予以退費。職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5年4月20日至24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政策
(1)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我市重災區縣市區、鄉鎮機關公考(參照公考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市級、園區公考(參照公考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我市的重災縣市區指:北川羌族自治縣、安縣、平武縣、江油市、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綿陽市涪城區、三臺縣、鹽亭縣等由國家有關部委明確的9個縣市區。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我市職位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北川羌族自治縣職位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5年4月28日前將準考證、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符合加分規定的少數民族考生持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考考錄培訓科審核(地址:綿陽市涪城區南河路26號,電話:0816—2267794)。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考(包括參照公考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5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三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5年6月中旬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5年6月底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二)資格復審
2015年6月底(具體時間以資格復審公告為準),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由市公考主管部門另行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上進行通知,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2015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考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