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人選確定
面試結束后,招聘單位根據崗位計劃聘用人數與體檢、考核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科目合格成績(含少數民族加分)+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核人選。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
結構化面試崗位: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綜合成績、面試總成績都相同時,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人選。
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能力(專業)測試崗位: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總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綜合成績、面試總成績都相同時,以實際操作能力(專業)測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綜合成績、面試總成績、實際操作能力(專業)測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確定人選。
二、體檢時間、地點
(一)市直、金城江區招聘崗位體檢時間、地點
1.體檢時間:2018年7月28日。
2.體檢地點:金城江城區指定體檢的醫療體檢機構。
請參加體檢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于體檢當天上午7:20到河池市人才市場大院(河池市金城江區金城中路人才巷24號)集中(市內可乘坐1路、8路、12路公交車到河池市人才市場站下車)。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縣(區)招聘崗位體檢時間、地點
縣(區)招聘崗位體檢時間、地點,具體以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通知為準。
三、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
對《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場復檢。參照《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項目(如視力、色盲、聽力、嗅覺等)均不進行復檢。
當日、當場復檢只能進行1次,仍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項目,不再擇日進行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我市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書面申請。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除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外,復檢項目須嚴格保密。
考生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四、體檢人選遞補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應從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體檢費用
體檢費用由體檢醫院按規定收取,每人380元(不含復檢、復查費用),費用由考生自理,待體檢結束后統一集中指定地點,現場現金繳納給體檢醫院。
六、考生注意事項
(一)進入體檢的考生,必須登錄河池人才網點擊“河池市2018年市直、金城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考生網上確認入口”鏈接,確認參加體檢有關事宜,不進行體檢網上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體檢考生必須按照本公告規定的時間要求參加體檢,并認真閱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考生須知》。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三)體檢不允許考生親屬陪同跟隨。
(四)體檢過程實行封閉式管理,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向醫務人員透露本人姓名和相關身份信息,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絡。
(五)考生參加體檢時請勿攜帶無關物品,輕裝參加體檢。
(六)本公告發布以后,考生放棄體檢資格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
(七)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八)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七、聯系方式
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78-2558810。
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