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職位
1.法官助理崗位3名。
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導下履行以下職責:(1)辦理案件的排期;(2)指導當事人舉證,協助法官完成庭前會議、證據交換等工作;(3)協助法官組織庭前調解和訴訟中調解工作;(4)協助法官調查取證;(5)受法官指派或協助法官辦理保全、鑒定、評估等工作;(6)收集與案件審理相關的法律條文、司法解釋、指導案例、裁判指引等參考資料,整理和分析案件涉及的有關法律問題;(7)參與或列席合議庭討論案件;(8)協助法官草擬法律文書;(9)接待當事人;(10)協助法官開展調研、審判流程管理等工作;(11)負責綜合業務系統中的信息錄入和相關流程的辦理;(12)辦理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書記員缺位時,由法官助理代行書記員的職責。
2.書記員崗位6名。
書記員在法官的指導下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以下職責:(1)辦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續;(2)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及訴訟注意事項,告知開庭時間、地點及審判組織組成情況,通知相關人員出庭參與訴訟;(3)承擔開庭前的準備工作;(4)負責檢查訴訟參與人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5)擔任案件庭審筆錄、合議筆錄等記錄工作;(6)做好庭審的錄音錄像準備工作;(7)校對、印制、送達相關法律文書;(8)整理、歸檔案卷材料;(9)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自覺學習司法規范和禮儀,服從安排,愛崗敬業。
2.法官助理需具有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通過司法考試者、有司法工作經驗者優先;書記員需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有司法工作經驗者優先。
3.法官助理、書記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良好身體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參加非法組織活動的。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7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方式:請報名者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可自行從德保縣人民法院政務網http://db.gxcourt.gov.cn/下載),報名時請攜帶以下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法律資格證及2張2寸近期免冠照片,提交德保縣人民法院政工科審查。填報信息務必真實,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由德保縣人民法院政工科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通知考試。
(三)測試及面試
參加法官助理、書記員應聘的人員進行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組織報名人員進行面試,測試成績及面試成績作為報名人員的總成績。
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由本院組織體檢,通過測試及面試考試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負擔,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方式以檔案審查為主,必要時到原工作單位、學校或住所地村(居)委會了解情況。考察如不合格,由他人替補。
(六)公示
對擬聘用的人員按規定在百色市德保縣人民法院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七)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與德保縣人民法院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為1年,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給予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受聘者意愿決定是否繼續簽訂聘用合同。
(九)工資福利待遇
工資標準按《德保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執行,即月基本工資2110元(含五險),代繳“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個人應繳部分由個人負責。差旅費按在職在編干警補助標準核算,年度績效獎勵按德保縣財政供養聘用人員標準執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德保縣人民法院政工科
地 址:德保縣云山大道行政辦公區
聯系電話:0776-382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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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縣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