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計劃
計劃招聘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共20名,其中文職輔警10名,勤務輔警10名。
二、應聘條件
應聘考生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已經參加2017年11月我局公開招聘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面試和體能測試或技能測試,要求是完成兩個科目全部考試的考生,且報考文職輔警崗位的總分須在130分(含130分)以上,報考勤務輔警崗位的總分須在70分(含70)以上。
(侯錄庫具體名單附后,或查閱“玉林人事人才網”2018年1月5日“玉林市公安局公開招聘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體檢考察公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本次崗位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辭退的;
3.道德敗壞或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在境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正在公安機關服務,勞動合同期限未滿的;
6.體能測試或技能測試棄考的人員;
7.色盲、色弱的人員;
8.公安機關認定的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報名時間: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報名地點: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1樓(地址:玉林市勤政路39號)
報名方式:實行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
報名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及填寫完整的《報名表》一式一份,1寸免冠彩照1張。
四、體檢和考察
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人選。
(一)體檢
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操作規程執行。
(二)考察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現實表現與以往工作實績、廉潔和遵紀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現崗位人選缺額的,在應聘同一招聘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考生經體檢及政審考察合格,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試用期制度,按實際崗位試用期為3個月,發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員一律實行合同制管理,并服從聘用單位對工作崗位的安排調整。
(三)被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不履行合同或違反管理規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員的福利待遇:根據不同崗位實行按崗定酬制度,除去社會保險個人需繳納部分外,勤務輔警每月工資1700—2300元, 文職輔警每月工資1500—2000元,聘用單位每月按規定予以繳納社會保險 (含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大額醫療、意外等保險待遇)。根據工作表現,開展評先評優,發放評先評優獎金及年終獎金。
咨詢電話:2582906。
附件:
玉林市公安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