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資格復審對象
(一)報考2018年天等縣公開招聘教師筆試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85分)以上,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入圍人數1∶3比例(個別崗位低于1:3比例開考),確定241名考生為筆試崗位入圍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
(二)報考2018年天等縣公開招聘教師免筆試崗位且通過網上資格審核(即報考狀態顯示為“報考成功”)的41名考生(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一)時間:2018年6月14日—15日、6月19日—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點:天等縣教育局人事股(二樓)
三、面試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一)報考筆試崗位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以及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考高中和中職教師崗位的考生必須提供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提供認定教育局出具的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證明)、普通話等級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A4紙復印)。
(二)報考免筆試崗位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提供認定教育局出具的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證明)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A4紙復印)。
(三)考生屬于2018年應屆畢業且未能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限內提供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的,提供《報名登記表》、戶口簿、身份證、學生證、學校出具的可取得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的證明(證明中必須寫明姓名,身份證號,所學專業,以及是否通過相關考試,具備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信息)。
(四)考生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特崗教師)的,除提供以上應提供的材料外,還提供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出具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并經單位主管部門蓋章同意(模版詳見附件2)。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達指定地點接受面試資格復審,如考生本人無法親自到現場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其本人的身份證及考生本人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參加面試資格復審。考生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考生如不能提供所需證件(本公告第“三”條要求提供的材料)或證件不真實的,或者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上填寫的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考生的面試資格,考生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須提供由個人手寫簽字的書面《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書》(附件3)。
(四)當筆試崗位中出現某個崗位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或考生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時,將根據筆試合格成績從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遞補。
(五)未通過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不能參加面試。
《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書》郵寄地址:廣西崇左市天等縣教育局二樓人事股梁老師,郵編:532800。聯系電話:0771-3532800。
附件下載:1.2018年天等縣教師公開招聘入圍面試資格復審考生名單
2.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天等縣教育局
2018年 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