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8年2月24日18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要求如下:
請考生登陸“上海稅務網站”信息公開/機構人事欄目(網址為http://www.tax.sh.gov.cn),查看相關通知并按要求確認是否參加面試。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放棄面試的處理
放棄面試的考生請填寫《放棄面試資格聲明》(詳見附件3),經本人簽名,于2018年2月24日18時前傳真至021-64736756或發送掃描件至shswrsc@163.com。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放棄聲明或者已確認參加面試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將視情節上報中央公考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四、郵寄材料審查
請考生于2018年2月27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復印件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一般不接受本人或其他快遞公司送達):
(一)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二)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三)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四)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五)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復印件和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4),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5)。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收件單位: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人事教育處,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郵編:200030,聯系電話:021-64736756。郵件上請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分局,職位代碼:XXXX”。
五、現場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18年3月12日-3月13日,攜帶上述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復審合格發放面試準考證。每位考生具體復審時間另行通知。現場資格復審的地點為:上海市稅務干部學校(上海市共康路51號,近共和新路)。
公共交通:地鐵1號線北延伸段共康路站、95、114、701、705、741、745、749、812、849、850、916路等均可到達。
六、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為2018年3月14日-3月18日,每位考生具體面試時間詳見附件1。面試每天上午9:00開始,上午8:30之前,請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和面試準考證,進入候考室封閉管理。不按規定時間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二)面試報到地點
上海市稅務干部學校(上海市共康路51號,同現場資格復審地點)。
(三)面試成績發布
面試結束第二天,招錄機關通過網絡填報考生面試成績,考生可在兩天后上網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一)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二)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三)體檢
體檢于2018年3月27日-3月28日進行,具體時間將采用手機短信的方式通知每一個考生。請于體檢當天在上海市普陀區業余大學(上海市曹楊路805號,大眾三汽對面)集合,統一前往,請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體檢費用由本單位承擔。
公共交通:地鐵11號線楓橋路站、地鐵3、4號線曹楊路站、740、717、838、129、62、743、768、63、948、860、562、950、北安線、陸岸線、937、94、44、876、69、224、909、829路等均可到達。
聯系方式: 021-64736756(電話、傳真)
復審及面試期間(3月12日-3月18日)聯系方式:
021-56403535*5501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附件:
1. 面試分數線及面試人員名單
2. 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3. 同意報考證明(樣式)
4. 待業證明(樣式)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