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8年2月24日18時前,發送電子郵件確認參加面試。要求如下:
(一)發送電子郵件至hngs2018@163.com。
(二)電子郵件標題統一為“XXX確認參加海南省國家稅務局系統職位面試”,內容見附件2。如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發生變化,請在電子郵件中注明。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放棄面試的處理
放棄面試的考生請填寫《放棄面試資格聲明》(詳見附件3),經本人簽名,于2018年2月24日18時前傳真至0898-66569605或發送掃描件至hngs2018@163.com。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放棄聲明或者發送確認參加面試的電子郵件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將視情節上報中央公考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四、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18年2月27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復印件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一般不接受本人或其他快遞公司送達):
(一)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二)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三)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四)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五)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六)報考職位要求海南戶籍或海南生源的,需提供海南戶籍或海南生源證明。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如因所在學校已經放假,在《報名推薦表》上蓋章卻有困難的,請填寫《延期提交材料承諾書》(詳見附件4)隨審查材料一同郵寄。于體檢當天提交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和就業推薦表原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5),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如現階段開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請填寫《延期提交材料承諾書》隨審查材料一同郵寄。于體檢后一周內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6)。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填寫《個人信息承諾書》(詳見附件7)連同材料一并郵寄。
上述郵寄材料招錄機關收件后不再退還,如資格復審發現有問題時,工作人員會與考生電話聯系,審查通過則不再告知考生。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收件單位:海南省國家稅務局人事處,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龍昆北路10號,郵編:570125,聯系電話:0898-66791273。郵件上請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X,職位代碼:XXXX”。
五、領取面試準考證
請考生于2018年3月17日上午9:00-12:00,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海南省政法職業學院實訓樓一樓報告廳,領取面試準考證和簽訂保密協議。未按時領取面試準考證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六、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為2018年3月18日。面試當天上午9:00開始,上午8:30之前,請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進入候考室封閉管理。不按規定時間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二)面試報到地點
海南省政法職業學院實訓樓(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新大洲大道280號(乘21路、41路、45路、205路到省拘留所站下車,路線圖詳見附件8))。
(三)面試成績發布
面試當天發布考生面試成績。同時,面試結束第二天,招錄機關通過網絡填報考生面試成績,考生可在兩天后上網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七、體檢和考察
(一)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二)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三)體檢
3月19日,通過海南省國家稅務局網站公布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注意事項,考生可登錄海南省國家稅務局網站(http://www.hitax.gov.cn)查詢,并在規定時間進行體檢確認。
體檢于2018年3月20日進行,請于當天上午7點30在海南省政法職業學院實訓樓門前集合,統一前往指定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請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體檢費用由本單位承擔。
聯系方式:0898-66791273、66569605(傳真)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附件:
1. 面試分數線及面試人員名單
2. 面試確認內容(樣式)
3. 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5. 同意報考證明(樣式)
6. 待業證明(樣式)
7. 個人信息承諾書(樣式)
8. 海南省政法職業學院路線圖
海南省國家稅務局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