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能測評對象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為報考法院、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面試入圍人員(附件1)。體能測評前,已確認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人員,不需參加體能測評。
二、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18年5月30日上午8:30(星期三)
(二)地點:廣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河池市金城江區金城西路2號,市內可乘坐1路、2路公交車到職業學院站下車) 。
三、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考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如下(具體體能測評項目規則見附件2):
(一)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體能測評三項全部達標方為合格。報考法醫職位人員,體能測評項目三項中有兩項達標的,視為合格。體能測評項目中,只有縱跳摸高的測試次數不超過3次,其他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
體能測評考生年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5月30日。
四、考生注意事項
(一)體能測評前,考生應了解體能測評的項目、標準和注意事項,結合本人身體狀況,根據個人意愿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評。進入體能測評的考生,請登錄河池人才網點擊“河池市2018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確認”鏈接,進行是否參加體能測評確認。
(二)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于2018年5月30日上午08:30前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紙質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到廣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報到并現場驗證。未攜帶有效證件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三)考生根據體能測評需要自備運動衣、運動鞋等物品。
(四)體能測評結果當場公布。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須簽字確認后方可離開考點。
(五)因報考人員放棄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六)體能測評不收取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五、聯系方式
中共河池市委組織部:0778-2307316;
河池市公考局:0778-2558787。
中共河池市委組織部
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河池市公考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