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能測評對象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為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面試入圍人員(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按準考證號順序排列)。體能測評前,已確認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人員,不需參加體能測評。
二、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18年6月4日(星期一)上午8點30分。
(二)地點:梧州市第一中學高中部體育場,即原梧州高中體育場(地址:梧州市文瀾路11號)。可乘坐2路、3路、7路、11路、12路、13路、18路、20路、26路、28路、46路和49路公交車到文瀾站下車。
三、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考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如下:
(一)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體能測評三項全部達標方為合格。報考法醫、國內安全保衛緊缺職位的人員,體能測評項目三項中有兩項達標的,視為合格。體能測評項目中,只有縱跳摸高的測試次數不超過3次,其他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項
(一)體能測評前,考生應了解體能測評的項目、標準和注意事項,結合本人身體狀況,根據個人意愿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評。
(二)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于2018年6月4日上午8:30前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紙質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到梧州市第一中學高中部體育場報到并現場驗證。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應試人員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正在辦理更換的,憑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或考場轄區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臨時身份證明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其他證件(證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考生根據體能測評需要自備運動衣、運動鞋等物品。
(四)體能測評結果當場公布。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須簽字確認后方可離開考點。
(五)因報考人員放棄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六)體能測評不收取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聯系電話:0774-2280021 0774-2280027
聯系人:張火針 何柳明
梧州市公安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