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
桂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二、本次招聘服務事項
(一)日常法律咨詢。一般事務咨詢以電話、傳真、郵件等方式處理;重要事務面談處理,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二)上門服務。根據我委工作需要,法律顧問至我委現場辦公,與單位領導、中層干部和廣大干部職工座談,討論當前工作中的問題,并及時提出律師意見。應我委要求,為我委提供2次/年內部法律講座、培訓。
(三)為我委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行為、合同行為及其他法律事務提供法律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對我委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法律論證,提出審查意見,確保依法行政。
(四)參與處理涉及我委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糾紛,代表我委處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五)受我委委托代理參加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民事訴訟、仲裁,維護我委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維護行政機關合法權益。
(六)受委托參與或者協調我委職權范圍內的有關談判,協助草擬、修改、審查重要合同、重要法律文書及其他法律文件。
(七)受委托對涉法事件進行法律風險評估,并協助處理涉法信訪事件。
(八)經授權,就我委職權范圍內的涉法事件進行調查或者協調處理。
(九)協助完善我委各種內部管理制度。
(十)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本次招聘薪酬標準及服務期限
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招聘兩人,最高年顧問費每人不超過3萬元,行政訴訟案最高收費每件不超過3000元,民事訴訟案最高收費每件按《廣西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七折收費。法律顧問服務期限為一年。服務期滿經雙方協商,可通過簽訂合同或協議,延續服務期限。
四、應聘人資格要求
(一)法律顧問應聘條件:具備律師執業證且從事律師執業的;熟悉行政法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二)法律顧問所在執業單位應聘條件:經批準成立的非個人律師事務所,且具有從事法律事務的專職律師。
五、招聘程序
應聘人報名(達到資格要求的應聘人可領取有關招聘評分辦法)——我委組織考評(采用最低費用評分法)——確定聘用對象——簽訂合同。
六、報名須知
(一)應聘材料須提供:
1.法律顧問所在執業單位簡介(含專職執業律師人員姓名、數量等)、有關獎勵、榮譽(如獲得“優秀律師事務所”榮譽稱號的證書等)以及執業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件或彩色掃描件。
2.法律顧問所在執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雙面)彩色掃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雙面)彩色掃描件。
3.法律顧問所在執業單位擬指派的法律顧問簡介、律師執業證、有關獎勵、榮譽(如獲得“優秀律師”榮譽稱號的證書、公開發表的有關律師執業方面的學術論文及著作)等。
4.擬指派的法律顧問近期業績,特別是擔任政府法律顧問情況、處理過的與住房和建鄉建設領域管理工作有關的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案例數量等。
5.年顧問費報價,案件代理費等方面的報價。
6.其他需提供的有關材料和未盡事宜可與我委聯系。
(二)應聘人必須保證報名材料所含一切文件和信息的真實性,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報名材料形式要求:可指派聯系人持公司委托書和報名資料直接到我委政策法規科遞交應聘材料,也可通過郵箱投遞應聘材料(其中證書等材料應為彩色掃描)。
(四)報名時間為2018年3月29日-4月12日(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桂林市臨桂新區青蓮路建設大廈南樓1911室。聯系人:唐先生,電話:0773-2811905、2850455,傳真:0773-2820051,E-mail:zcfgk2850455@sina.com。
特此公告,歡迎應聘。
桂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