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
1. 臨床醫學專業工作人員1名(校醫)
2. 護理專業工作人員1名(護士)
二、招聘范圍:現在鄉鎮級衛生院及以上醫院工作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理想信念堅定,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遵紀守法,忠于職守,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職業道德,勤奮工作,作風踏實。
2.身體健康,能依法履行職責。
(二)具體條件
1. 臨床醫學專業的工作人員(校醫),要求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有6年以上(含6年)的從醫經歷,有執業醫師資格,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12月1日后出生)。
2. 護理專業的工作人員(護士),要求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有護士資格證,有3年以上(含3年)的護士工作經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
3.在原單位表現優秀,沒有發生過醫療糾紛或者醫療差錯造成重大損失。
(三)加分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給予加分。
1.工作經歷類
臨床醫學專業:工齡達6年~10年者分別加1分~5分(最高加5分)
護理專業:工齡達3年~10年者分別加1分~8分(最高加8分)
有三年及以上在急診科或全科工作經歷者:5分
2.專業技術資格類
中級職稱資格:3分
副高級職稱資格:5分
正高級職稱資格:7分
3.業務工作先進類
縣級先進個人或參加縣級實踐技能操作比賽獲一、二等獎:2分
市級先進個人或參加市級實踐技能操作比賽獲一、二等獎:3分
省級先進個人或參加省級實踐技能操作比賽獲一、二等獎:5分
國家級先進個人或參加國家級實踐技能操作比賽獲一、二等獎:7分
(先進個人,包括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
四、招聘報名和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3日-15日(8:00——11:00,15:00——17:00)
2.報名地點:玉林高級中學高中部校區綜合樓一樓學校辦公室(玉林市文苑路)
3.現場報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報名表一份
(2)單位證明一份。應證明以下情況:單位性質和級別、報考者是否為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報考者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是否發生過醫療糾紛或者醫療差錯造成重大損失、是否同意其報考;
(3)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4)全日制本科或大專畢業的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5)執業醫師資格證或護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6)專業技術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7)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4.注意事項:
(1)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面試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加分材料待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在驗證現場由本人簽名確認。
(3)現場驗證審核時,如發現報考者的證件和材料不齊全或不真實的,取消報考者的報名資格。
(4)關于報名考試費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及考試費。
五、面試(滿分:100分)
面試按《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規程(試行)》(桂人社發〔2012〕79號)執行。
1.公告:由市教育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網和玉林教育信息網上發布面試公告。
2.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應急應變、處理人際關系、綜合分析能力、專業知識等。
3.面試時間:2017年12月23日
4.面試地點:玉林高級中學高中部校區(玉林市文苑路)
5.面試工作:由玉林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6.面試試題命制:試題命制由市教育局按入闈方式進行封閉命題。試題印刷、封裝、運送、保管、交接、回收等按保密制度執行。
7. 面試考官組織方式:由市人社局按規定組建考官庫,面試考官從考官庫中隨機抽取,對面試考官名單進行保密。
8. 面試開考比例:同一公開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的比例應為1:3,不到1:3開考比例的,應取消或減少該崗位公開招聘計劃。確需開考的,須報市人社局核準。
六、確定人選
1. 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人選。
2.同分數處理辦法及成績公布
同分數處理辦法: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時,優先順序為專業技術資格高者、業務工作加分高者、從業時間長者。如此還不能區分,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3.總成績在玉林人事人才網和玉林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七、體檢、考察、公示、審批和聘用
根據公開招聘計劃崗位人數,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經體檢合格后組織進行考察。
(一)體檢
報考人員的體檢,由玉林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玉林市教育局和玉林高級中學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知識與能力、現實表現與工作業績、計生情況、遵紀守法等情況。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為聘用人選。空缺崗位可按考生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三)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經市教育局研究,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玉林人事人才網、玉林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四)審批
公示結果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審批,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通過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程序,經人社部門批準同意聘用后,由玉林高級中學與受聘人員依法簽訂崗位聘用合同,辦理入編手續,享受玉林市直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八、公開招聘監督
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做到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監督。對公開招聘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775-2685868(玉林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
九、本公開招聘公告由玉林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市教育局0775-2684011,玉林高中0775-2908015
玉林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