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聘崗位和范圍
(一)選聘崗位。
市人民醫院總會計師1名、市中醫醫院總會計師1名。
(二)選聘范圍。
符合相關條件的人員(相關條件見下文)。
二、選聘條件
(一)政治素質及思想道德要求。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堅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注重政治理論學習,自覺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誠實守信、客觀公正,具有擔當精神。
(二)學歷要求。原則上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專業能力及工作年限要求。熟悉財經法規,精通會計、財務、審計、金融、稅法等專業知識,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財經類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者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并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
2.取得會計師任職資格后,主管一個單位或者單位內一個重要方面財務會計工作的時間不少于3年;
3.從事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等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擔任經濟管理部門主要領導職務3年以上。
(四)綜合管理能力要求。具備全面、扎實的醫療衛生行業業務知識,熟悉行業情況。具備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決策能力、創新能力和財務管理能力。
(五)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本職工作,符合《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中辦發〔2015〕34號)、《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中組發〔2017〕5號)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要求。
(六)年齡55周歲以下。
(七)本方案涉及資格條件時間均截至2017年11月14日,均包含本數。
三、崗位職責
總會計師協助院長管理醫院經濟和運營工作,對院長負責并承擔相應的領導和管理責任,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組織領導醫院的經濟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參與醫院重大財務、經濟事項的決策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具體職責如下:
(一)負責組織本醫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保護國家財產。
1.建立健全制度,組織制定本醫院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及經濟管理制度等;
2.進行財務管理,包括全面預算管理、籌資管理、資本管理、資金管理、成本控制、績效評估等;
3.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資金;
4.開展會計核算,編制財務報告,總會計師對醫院財務會計工作的合法性、合規性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主管責任;
5.強化經濟分析,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分析,研究并督促醫院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增收節支、提高效益、防范風險;
6.加強資產管理,組織清產核資,提高使用效益,維護資產安全;
7.加強內部審計,組織落實審計意見,監督執行審計決定。
(二)對醫院的運營管理、業務發展、基本建設等重大事項發揮監督和決策支撐作用。
1.參與醫院戰略規劃、重大財經管理活動和重要經濟問題的分析和決策;
2.參與重大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
3.參與新業務開展、技術創新、科技研究、服務價格、工資福利等方案的制定。
(三)承辦院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權限
總會計師是醫院領導班子成員(在聘在崗期間享受醫院副職待遇),具有以下履行職責的工作權限:
(一)組織醫院財務、經管、價格、審計、基建、醫保、物資、信息等各職能部門,開展經濟核算、財務會計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醫院預算和決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和費用計劃、物資采購計劃、財務專題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等應當經總會計師簽署。
(三)醫院重大或特定經濟活動的財務收支,以及大額資金使用,建立由總會計師與醫院院長聯簽制度。
(四)涉及財務收支的經濟合同、經濟協議等須經總會計師會簽。
(五)對醫院財會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設置和聘任提出方案,對財會機構負責人的任免、考核提出意見;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六)參與擬定醫院年度運營目標、中長期發展規劃等。
(七)對醫院重大決策、財經法規、內部控制、經濟事項等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八)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經濟上造成損失、浪費以及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有權制止或糾正。制止或糾正無效時,可提請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并向北海市衛生計生委反映;情況嚴重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關規定,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處理。
五、人事管理
(一)總會計師實行委派制,由北海市衛生計生委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選拔聘任并統一調配。
(二)總會計師與任職醫院簽訂合同,人事關系、工資關系、組織關系轉入任職醫院。
(三)總會計師任期3年,任期結束后重新考核聘任,未獲聘不再享受醫院副職待遇。
(四)總會計師不得同時擔任醫院財務部門負責人,執行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制度。
六、薪酬福利
總會計師享受醫院副職同等薪酬待遇,由任職醫院負責發放。
七、考核獎懲
(一)市衛生計生委對總會計師進行考核,包括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調整總會計師績效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二)總會計師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未能勤勉盡責,根據情節輕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或處罰。
(三)有下列情況予以解聘:
1.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所列違紀違法行為并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在醫院領取規定薪酬以外其他報酬的。
八、選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親筆填寫《北海市屬三級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公開選聘報名表》(附近期免冠彩色電子照);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及其驗證文件(歸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資格證書、任職經歷證明的復印件,相關材料面試階段驗原件;
3.個人財務管理主要成果或經歷說明材料。
聯系方式:北海市北部灣西路10號,郵政編碼:536000。聯系電話:0779-3031757,電子郵件:rjk1757@126.com。
(二)資格初審。
根據選聘條件和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核結果和考試安排將通過手機短信通知(請保持手機通訊正常)。
(三)組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占40%)和面試(占60%)。
筆試成績合格線、考試總成績合格線由北海市衛生計生委統一劃定。
(四)組織考察。
由中共北海市衛生計生委黨組根據考試成績和報考人員情況確定考察對象。
北海市衛生計生委組織人員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個人檔案,并請所在單位出具對被考察對象的鑒定材料。
(五)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考察情況和考試綜合成績,由中共北海市衛生計生委黨組確定擬聘人選。
(六)任前公示。
在北海市人事考試網對擬聘人選公示7天。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九、工作紀律
(一)總會計師公開選聘要嚴格按照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嚴格執行“5個嚴禁、17個不準、5個一律”等紀律要求。對違反規定的有關人員,一經發現和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可宣布聘任結果無效,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與總會計師選聘有重大利害關系的人員應予回避。對違反組織人事工作紀律規定的有關人員,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三)擬任人選要服從組織決定,自覺服從工作安排,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的,依照法律及有關規定予以免職或者降職使用。
(四)選拔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北海市衛生計生委舉報總會計師選拔任用方面的有關問題。投訴受理電話:0779-3031757。
十、其它事項
未盡事宜,由北海市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
更多廣西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考試信息請關注廣西人事考試網(微信號:zgoo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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