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定范圍及對象
(一)認定范圍。
在崇左市轄區內(即戶籍或人事檔案在崇左市轄區)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認定對象。
1.通過教師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的人員。
2.2011年及以前入學,在學期間因參軍入伍(學校保留學籍)等原因,于2016年或2017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應屆本(專)科畢業生。
二、認定機構和權限
崇左市教育局負責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初級中學、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
認定時間
(一)廣西民范師范學院2017年應屆畢業生且符合認定條件申請人員。
網報時間: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7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8:00-24:00。
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受理。
現場確認地點:廣西民族師范學院辦公樓306。
聯系人及電話:覃盛棟 7870718
(二)南寧地區教育學院2017年應屆畢業生且符合認定條件申請人員。
網報時間: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7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8:00-24:00。
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受理。
現場確認地點:南寧地區教育學院教務處。
聯系人及電話:唐盛榮 135****3060
(三)符合認定條件的在職教師及社會人員。
網報時間: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7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8:00-24:00。
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現場確認地點:崇左市教育局四樓人事科406室。
聯系人及電話:何白薇,0771—7837801。
四、認定條件
(一)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應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中等師范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的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必須在教育廳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方可給予認定,未曾備案的不予認定。
(四)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非語文學科教師資格者,申請時其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在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外鄉鎮、村的,其普通話水平可以為三級甲等。
(五)戶籍或人事檔案在崇左市轄區內。(廣西民族師范學院和南寧地區教育學院的畢業生除外)
(六)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具有符合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我市申請人員需持《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見附件3)到崇左市人民醫院體檢。
五、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1.非參加國家統一考試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注冊和填報申請人信息,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2.參加國家統一考試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二)現場審核。
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前往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審核。現場審核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2份;
2.戶籍證明(戶口簿)或人事檔案托管證明原件、復印件;(廣西民族師范學院和南寧地區教育學院的畢業生除外)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見附件2)原件;
4.《廣西壯族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見附件3),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體檢結論有效期為1年),并加蓋體檢醫院公章。;
5.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參加國考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通過國考的考生可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下載打印好的“網頁版”考試合格證明(見附件4),2015年上半年及以前的考生須到崇左市教育局四樓406室領取“考試合格證明”;
8.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成績單(院系蓋章無效)。對符合認定條件的,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后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9.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0.免冠彩色標準相片1張(小2吋,3.5×4.5cm);
申請人員提供以上材料時,請依序疊放。
(三)資格認定。
根據本市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并在崇左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czsjyj.gov.cn)公布教師資格認定結果。
(四)頒發證書。
經我市教育局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到相應確認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領取教師資格證書時間在申請人員進行現場確認時當面告知本人。
六、有關要求
(一)網報期間,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要進行廣泛宣傳,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對申請人員的詢問要履行告知義務,確保通過全國教師資格統一考試人員在認定有效期限申請認定相應種類教師資格證書。
(二)因教師資格證書遺失、摧毀等原因需要補辦和換發證書的,通過登錄崇左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czsjyj.gov.cn),查看首頁“辦事指南”了解辦理辦法。對咨詢相關事宜人員,請各單位、各部門要耐心解答。
(三)請各相關院校在本院校現場確認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將本學期初審認定通過人員名冊表以紙質公文形式及申請人員的材料一并報送市教育局復審。
點擊下載
>>>附件4、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不再寄送紙質〈中小學教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通知


崇左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