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具體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性質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招聘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3名。聘用人員的性質為編制外聘用工作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品行端正,吃苦耐勞,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二)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熟悉行政辦公程序或財務管理者優先;
(四)熟悉計算機操作,特別是熟悉word文檔和excel電子表格制作;
(五)年齡在3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30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5.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1.報名。應聘者填寫《防城港市教育局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張。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月3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聯系電話:0770—2883826、2883827。報名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區萬山路500號市林業大廈801室。
2.資格審核。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對報名者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進入考試人員,并電話通知。
3.考試。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形式進行。(1)筆試,側重考察考生的文字寫作能力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2)面試,側重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體檢參照公考體檢標準執行,費用自理。若出現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合格者放棄,則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順延。
5.考察。個人提供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送審。如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者放棄,則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順延。
四、其他
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達到崗位要求的正式簽訂勞動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相關規定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薪酬待遇為2300元/月,并由聘用單位和個人按規定比例繳納五險一金。
原標題:防城港市教育局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