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廣西職業技術學院是自治區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創建于1965年,學院先后獲得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建設優秀單位、全國首批百所高職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廣西首批高等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高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38萬人,設有農業與環境工程技術系、經貿系、管理系、機械與汽車技術系等10個教學系部,開設有56個緊貼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招生專業和招生方向。
二、公開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公開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向社會公開招聘49人,其中,教學崗位28人,教輔崗位3人,管理崗位13人,后勤服務人員崗位5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報名條件詳見《廣西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應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沒有違法違紀檔案記錄;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能力和素質,并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職稱及工作經歷等條件(詳見附件1);
4.具有與崗位相適應的身體條件,心理健康;
5.專業技術崗、行政管理崗報考人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高層次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曾在招聘考試任一環節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6.專業不符合所報考崗位要求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8.其他不符合招聘單位有關要求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增人計劃和招聘公告后,將招聘信息發布在廣西人才網、廣西農墾信息網和廣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發布時間為10個工作日,即自2017年9月 19日至2017年9月30日止。公告時間段不受理報名,只有報名時間段受理。
(二)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時間為7個工作日,即自2017 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17日17:30止,請務必在此時間段報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的視為無效。崗位序號1—10號崗位(高層次人才)時間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17:30止。
2.應聘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填寫《廣西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3)和《廣西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基本信息表》(附件4),并將附件3、附件4以及個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原件的掃描件(PDF格式)壓縮后,發送到指定的電子郵箱:gzrsc@188.com(其他郵箱不予受理),郵件主題設定為“崗位號+崗位名稱+姓名”(如:18+物流管理專業教師+張三)。報名材料與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報名要求
(1)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出現一人報多個崗位,或所報崗位序號和崗位名稱不對應的,均視為報名無效。
(2)通過郵件報名的考生,注意查收由廣西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回復的確認考生報名成功的郵件,未收到回復郵件的考生請在報名截止之前進行電話確認。
(3)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的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不實,將取消報考資格及聘用資格。
(4)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聯系人及電話:李老師,0771—4213055 ;戚老師,0771-4289263。
(三)資格審查
1.初審。對應聘人員遞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應聘人員的專業、學歷、學位、職稱及工作經歷等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初審結果在廣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2.復審。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必須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攜帶手寫的《廣西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3)、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以及其他相關材料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復審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將在廣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進行通知。
3.報考人員須保持報名時所留的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考試與考核
崗位序號1—10號為高層次人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各崗位的具體考核安排視報名情況而定。
其他崗位公開招聘采取考試、考核的方法。考試原則上每個崗位的開考比例不少于1:3,未達到1:3的開考比例,又確需當年補缺的,須經自治區農墾局審核,并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后方可開考。
各崗位具體的考試、考核方式詳見《廣西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考試考核方式及面試計分比例》(附件2)。
1.筆試
(1)崗位序號17號(酒店管理專業教師)、23號(實驗員)、27號(系統管理員)、28號(教學資源開發員)、31號(體育教師)、33號(會計)、36號(紀檢監察干事)、37號(輔導員)、39號(辦公室勤務員)、40號(司機)、41號(食品安全管理員)、42號(后勤管理人員)崗位需要先進行筆試。
(2)筆試成績僅作為進入面試的資格條件,不計入最終成績,最終成績以面試綜合成績為準。
(3)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以及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技能的掌握和運用能力,采用閉卷的方式進行。
(4)筆試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后,筆試成績及崗位排名情況,將在廣西農墾信息網和廣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并在廣西職業技術學院校務公開欄上張榜公布。
2.面試
(1)筆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照崗位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同進入面試環節)。若考生成績都達不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不能進入面試。
(2)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包括應聘人員的言語表達、應變能力、專業技術水平以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3)面試環節由試講、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即技能測試)等部分組成。面試的每個部分實行100分制,當場打分,按權重比例計入面試綜合成績(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每部分成績均達60分以上,且面試綜合成績達70分以上(含70分)的人員按照分數由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進入考核(面試綜合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同進入考核環節)。具體考試考核方式及面試計分比例詳見附件2。
(4)每一崗位面試結束后,即時宣布該崗位考生面試綜合成績及崗位排名。面試結束后當天,在廣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及校務公開欄上公布當天全部考生的面試綜合成績及崗位排名。按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且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面試綜合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同列為考核人選)。
3.考核
學院將成立考核小組,采取個別談話、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
(1)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2)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心理健康狀況,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情況。
(3)根據考核結果,由學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優先錄用具有碩士學位、高職稱、行業企業工作經歷和崗位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考核過程中如發現檔案有造假行為的,取消其報考資格,且該考生從當年起5年內不得參加學院的招聘考試。
(五)體檢
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擬聘人員到縣級以上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前一天確定體檢醫院,并嚴格做好保密工作。體檢參照公考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公開招聘結果在廣西人才網、廣西農墾信息網和廣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學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同意,上報上級人事部門核準,報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理編制使用審批手續后,再辦理聘用、工作等相關手續。公示期間,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學院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聘期為3年。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3.工資待遇按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有關規定執行,高層次人才按照《廣西職業技術學院高層次及高技能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暫行)》執行。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完成,學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黨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成員由學院分管人事工作副院長和人事處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決策學院公開招聘相關重大事項。監督小組由學院紀委書記、紀檢、工會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辦公室主任由人事處處長擔任,副主任由人事處副處長擔任,成員由人事處干事組成。辦公室負責落實領導小組部署的公開招聘相關工作。
七、紀律與監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
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組織部、人事、財務、紀檢監察等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招聘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二)信息公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應當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監督小組全程參與并監督招聘各個環節的工作,同時接受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監督和指導。
(三) 違紀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考核或聘用資格。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其他
本方案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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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職業技術學院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