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考法》和《公考錄用規定(試行)》等有關規定,黃楚霖等34名同志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符合錄用條件,經研究,同意錄用為公考(參照公考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請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新錄用公考試用期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做好新錄用人員的培養和管理工作。
附:
一、同意錄用公考名單
欽北區司法局青塘司法所:黃楚霖;
欽北區司法局大寺司法所:劉大瑩;
欽北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莫福;
欽北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板城工商所:潘尚瑚;
欽北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長灘工商所:顏玉慧;
欽北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平吉工商所:葉其志;
欽北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寺工商所:梁森;
欽北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小董工商所:葉靈;
欽北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垌工商所:黃成成;
欽北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貴臺工商所:楊貴萍;
欽北區大直鎮人民政府:彭玉萍、陳燕昌;
欽北區小董鎮人民政府:黃春玫、余崑杰;
欽北區新棠鎮人民政府:閉秋月、潘復添;
欽北區板城鎮人民政府:利仁貴、吳良斌;
欽北區平吉鎮人民政府:鄧惠文、胡叁恩、農祥雄;
欽北區長灘鎮人民政府:黃傳敏;
欽北區那蒙鎮人民政府:劉振東;
欽北區貴臺鎮人民政府:陳禹天;
欽北區大寺鎮人民政府:蒙海燕。
二、同意錄用參照公考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名單
欽北區動物衛生監督所:黃文芳;
欽北區大直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胡禮達;
欽北區平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張鵬、全珊汶;
欽北區貴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陸美鳳;
欽北區土地山林水利調處中心:梁禮澤;
欽北區農機化技術推廣服務站:劉子凝;
欽北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陸慶鳳;
欽北區財政局預算編審中心:陳嘉菲。
原標題:關于同意錄用黃楚霖等34名同志為公考(參照公考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
原標題:關于同意錄用黃楚霖等34名同志為公考(參照公考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
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