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
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涼山州公考局
關于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考(參公人員)的體檢、考察公告
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涼山州公考局
關于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考(參公人員)的體檢、考察公告
根據《公考錄用規定(試行)》和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涼山州公考局《關于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考(參公人員)的公告 》規定:“面試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達到比例的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我州此次公招考試達到比例職位體檢合格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是57.51分,其中喜德縣熱柯依達鄉財政所鄉財管理員(26190184)職位的考生考試總成績未達到最低總成績,經研究決定取消這個職位的錄用計劃。現將有關體檢、考察事宜公告如下:
一、體檢
(一)體檢工作的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考局負責組織實施。
(二)體檢時間地點及需帶證件
1.體檢時間
2015年1月26日—1月28日(具體體檢日期見附件,請考生于體檢當天到達體檢集中地點)。
2.體檢地點
西昌
3.需帶證件
參加體檢的所有考生需攜帶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在背面寫上姓名)。
(三)體檢集中地點
參加體檢的考生按公告要求于2015年1月26日—1月28日當天早上8:00前到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昌市正義路109號)報到集中,統一前往體檢地點。
(四)體檢費用
按醫院體檢收費標準規定(預計為400元左右),由參加體檢的人員自己繳納,請考生攜帶足夠的體檢費用參檢。
(五)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考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六)體檢注意事項
1.未按公告規定時間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違者按違紀處理并取消相關人員的錄用資格。
3.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4.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5.參加體檢的考生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在體檢全過程中必須服從帶隊工作人員的指揮。
6. 體檢當天請著輕便服裝,不化妝,不穿連衣裙、連褲襪、高跟鞋。不穿有金屬飾物衣褲,同時為了避免您的財物丟失請不要攜帶貴重物品參檢。
7. 體檢時不得向體檢醫生介紹自己的姓名、單位和家庭情況,不得單獨與醫生交談。
8. 心電圖和測量血壓時應避免精神緊張,保持心情穩定。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考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考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的要求,在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進行復檢;在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考生在上述項目未達合格標準的,應在完成復檢后離場。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按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考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考的處理。
體檢結束后,考生要保持所留通訊號碼暢通。如體檢項目有不合格者,由州委組織部、州公考局通知考生本人和招錄機關,招錄機關或報考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向州委組織部、州公考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一)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考局指導,州級各招考單位、各招考縣(市)委組織部、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實施。其中:報考各縣市司法局、國土資源執法大隊、公路路政管理大隊職位的資格審核由州司法局、州國土資源局、州路政支隊負責。
(二)考察時間要求
考察工作于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并將《擬錄用人員情況表》、《考察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分別報州委組織部公考科、州公考局。
各招考單位須對考察合格人員填寫《公考錄用審批表》或《參照公考法管理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公考錄用審批表》或《參照公考法管理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應在錄用后的一周內由招考單位分別報州委組織部公考科、州公考局審批。
(三)考察內容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法》、《公考錄用規定(試行)》和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涼山州公考局《關于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考(參公人員)的公告 》規定,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因考察不合格和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考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一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咨詢及監督電話:
涼山州委組織部公考科電話:0834-3865186
涼山州公考局電話:0834-2193373
涼山州紀委、監察局監督人員 胡衛東
電話 0834—3865848
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人員劉越和
電話 0834-2191712
附件:1. 2014年下半年涼山州公開考試錄用公考(參公人員)體檢人員名單
201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