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北海市海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劃定2017年北海市海城區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筆試合格分數線和《2017年北海市海城區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公告》有關規定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龐養怡等415名考生進入面試(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復審驗證時間、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驗證時間:2017年7月19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試資格復審驗證地點:北海市海城區教育局四樓會議室(地址:北海市海城區和平路104號,聯系電話:0779-2027931)。
(三)面試資格復審驗證須提供的材料
進入面試考生須攜帶以下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筆試準考證;
3.報名登記表;
4.畢業證、資格證(合格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證明等)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21日前,逾期取消面試資格;
5.戶口簿(報考有戶籍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
6.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7.報考單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時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7年7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面試(具體面試時間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地點:北海市第五中學(北海市海城區四川南路75號)
(五)面試方式及內容
面試采取試講方式,備課時間1個小時,試講時間15分鐘。主要考核考生的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各招聘崗位的試講內容及用書見附件2)。
二、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經復審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二)考生必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原件參加面試。
(三)經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2017年7月22日上午7:30前到達指定面試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參加面試。凡未在面試當天上午8:00前到達指定面試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四)面試不收取考試費。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三、其他
(一)報考人員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間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按規定認定為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本次面試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承擔。報考人員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參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本公告發布以后,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等環節放棄相應資格的,記入事業單位聘用誠信檔案。
聯系電話:北海市海城區教育局 0779-2027931
附件:
附件:
北海市海城區教育局 北海市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海市海城區機構編制辦公室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