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盧瑤等34名考生進入面試(名單見附件)。
(二)面試資格復審驗證時間、地點
教師崗位面試資格復審驗證時間:2017年7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其他崗位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3:30—6:00。
面試資格復審驗證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1504辦公室(南寧市鳳翔路3號)。
(三)面試資格復審驗證材料
1.身份證;
2.畢業證和學位證;
3.筆試準考證;
4.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職的報考人員提供,須加蓋公章);
報考人員須攜帶上述證件、材料原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在職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交書面說明,經自治區檢察院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四)面試時間、地點
教師崗位面試時間:2017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面試。
其他崗位面試時間:2017年7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面試。
面試地點:南寧市仙葫大道中123號廣西檢察官學院綜合教學樓。
(五)面試形式、內容
教師崗位面試分兩個環節進行:第一環節為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測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第二環節為試講,考生結合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自選題目,自行準備20分鐘試講內容及課件。
其他崗位重點考察考生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當天面試結束后,將在面試考點公布面試成績。
二、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合格并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原件、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三)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于面試當天上午7:30前到達候考室(南寧市仙葫大道中123號廣西檢察官學院綜合教學樓)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參加面試。凡在上午8:00未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處理。
(四)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五)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帶有特別標志的服裝參加面試。
(六)面試過程中手機需要關機,考生手機及其他隨身物品(如箱、包、袋等)需集中管理,請考生勿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參考。
聯系人:梁杰,聯系電話:0771—5506265,傳真電話:0771—5506256。
附件下載:
附件下載: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