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人員名單
自治區水文水資源局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體檢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劉祥勇等23人為我局2017年度考試錄用參照公考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體檢人員(名單見附件1)。
請入圍體檢的考生認真閱讀《公考錄用體檢考生須知》(見附件2),于體檢當天持本人身份證、1張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藍底)按時到達集中地點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體檢集中的時間和地點
體檢集中時間:2017年6月19日上午7∶30
體檢集中地點:廣西水利廳大門口(可乘坐1路、37路、604路建政園湖路口站下即可到達,乘坐16路、19路、27路、30路、47路、86路、91路、98路、206路、215路、601路、705路公交車到園湖建政路口站下沿園湖建政往南步行至園湖建政路口,再沿建政路往西行50米即可到達)。
三、體檢項目及標準
體檢項目及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
對《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場復檢。
當日、當場復檢只能進行1次,仍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項目,不再擇日進行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我局提交復檢書面申請。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除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外,復檢項目須嚴格保密。
考生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四、體檢人選遞補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從同一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其他
(一)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考生個人自理。
(二)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給予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并按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本公告發布以后,考生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記入公考錄用誠信檔案。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黃立爵 0771-2185895
>>>附件:2.公考錄用體檢考生須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文水資源局
201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