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資格復審的對象
1、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含少數民族加分,下同),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參加筆試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對資格復審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考生,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由縣區或招聘單位進行通知。報考非免筆試崗位,存在考試違紀或筆試缺考的考生,不列入面試入圍人選。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名單(詳見附件1)。
2、免筆試崗位的考生需同時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名單(詳見附件2)。
二、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
2017年7月5日至7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由于考生較多,考生具體提交復審材料的時間將通過西鄉塘區教育局家校平臺以短信形式發送到考生手機,請考生們保持手機通暢并按要求及時回復。
三、面試資格復審的地點
南寧市西鄉塘區教育局一樓會議室(明秀西路53號廣西民族印刷廠生活小區門前)。公交車到達地點:明秀秀靈路口。可乘13路、14路、15路、31路、44路、61路、62路、66路、91路、222路公交車到達。
四、面試資格復審的材料要求
1、面試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下載打印《2017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貼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標準照片);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要求的所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考生為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特崗教師)的,還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面試資格復審時,考生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畢業證、學位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身份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招聘條件證明材料等)必須齊全、完整、真實、有效,且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如考生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者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上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其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擔。
五、其他要求
1、考生需按《公告》和招聘崗位要求攜帶全部材料按時到現場驗證復審,逾期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所有責任由考生負責。
2、面試資格復審一般應由考生本人參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為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須由考生出具書面委托書(委托書應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委托原因和代辦事項,委托人親筆簽名等),經面試復審單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3、外省籍考生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確有困難的,經面試資格復審部門同意,可先在面試資格復審規定時間內傳真或發送相應材料的掃描件到西鄉塘區教育局人事室郵箱進行資格初審。待到正式面試前3天攜帶相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資格復審部門進行現場審核,審核合格方能參加面試。西鄉塘區教育局人事室郵箱:xxtqjyjrss@126.com。
4、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應及時向面試資格復審單位提供書面放棄面試資格說明材料(說明包含:報考單位、崗位名稱和代碼、注明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本人簽名按手印,材料可傳真或發送掃描件到西鄉塘區教育局人事室郵箱),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理。
5、咨詢電話:0771-3397153
傳真號碼:0771-2634540
附件下載:
南寧市西鄉塘區教育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