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
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劃定的2017年崇左市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筆試合格分數線,各招聘崗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筆試兩科考試總成績不低于100分。
根據上述合格分數線,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比例以及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的個別低于1:3比例的崗位,確定農婕芳等209名考生為2017年崇左市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面試入圍人選(名單見附件2)。
二、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6月19日至20日(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點:相應的招考單位。(單位地址和聯系電話見附件1。)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http://112.74.137.45:90/)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由于教師資格證書一般在7月上中旬發放給考生,如果個別考生未能在報考單位組織面試前拿到教師資格證書,但已在教師資格認定所報教育局資格審核合格,可向認定所報教育局申請先開具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的證明)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特崗教師)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017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在面試資格審查時,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提供學校證明,學校證明中應當寫明姓名,身份證號,專業,是否具備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條件等。在考核、體檢環節,應聘人員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供招聘單位審查,不能按時提供的,取消應聘人員聘用資格。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未按時到點進行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處理。
(二)考生因須提供的證件(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準考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實的,或者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上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出現未能通過面試資格復審或自愿放棄面試情形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復審同上。
(四)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提交由個人手寫簽字的書面《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復審聲明書》(附件 3)。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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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