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
(一)根據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名額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但已經核準開考的崗位可進入面試程序;個別崗位因參考人數少,達不到面試規定比例,又確需補缺的,須經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審核,并按程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二)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
(三)出現考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需考生本人提交書面個人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
二、面試資格復審的組織實施
欽南區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由欽南區教育局會同欽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詳見附件)。
三、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及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6月20日至6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試資格審查地點:欽州市欽南區教育局410室,聯系電話:0777-2697380。
考生逾期未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面試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校證明,學校證明中應寫明姓名、身份證號、所學專業,是否具備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條件,何時可以領取)、教師資格證(已受理認定但未取得證書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證明,證明中應寫明申請教師資格類別、審核通過意見、辦理情況)、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戶口簿、工作經歷證明(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計生證明、可照顧加分證件、《2017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在報名系統平臺下載打印,貼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標準照片)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進行審核(筆試資格審查時已提供過的材料,不需重復提供)。不能按時提供的,招聘單位取消考生面試資格。
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和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在考核或體檢前必須提供原件,否則將取消錄用資格。
(二)面試資格復審應考生本人參加。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為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須由考生本人出具書面委托書(委托書應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委托原因和代辦事項,委托人親筆簽名等),經面試復審單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三)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應及時向面試資格復審單位提供書面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應寫明本人身份證號碼、放棄面試具體崗位、手機號碼,親筆簽名)。
五、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計劃在7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信息,屆時欽南區教育局將提前3個工作日在相關網站公告并由各招聘單位通知進入面試的考生。
附件下載:
欽南區教育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