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醫學專業知識和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學歷為本科及以上。
(六)年齡要求:副高職稱人員為45周歲以下(197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正高職稱人員為50周歲以下(1967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五)具備我院規定的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因違法違紀正被立案調查的;
4.在各級公考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作弊等嚴重違反招考紀律行為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6.其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
二、招聘對象及方式
(一)招聘對象
1.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的在崗職工,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醫院工作滿2年。
2.專業技術職稱為副高或正高職稱。
(二)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三、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項
(一)招聘崗位、人數和條件
1、耳鼻咽喉科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1名,臨床醫學專業或耳鼻咽喉科學專業。男女不限,持有執業醫師證,執業范圍為眼耳鼻咽喉科專業,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職稱。
2、眼科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1名,臨床醫學專業或眼科學專業。男女不限,持有執業醫師證,執業范圍為眼耳鼻咽喉科專業,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職稱。
3、病理科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1名,臨床醫學專業或病理學專業。男女不限,持有執業醫師證,執業范圍醫學檢驗、病理專業,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職稱。
4、預防保健科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1名,臨床醫學專業。男女不限,持有執業醫師證,執業范圍預防保健專業(或內、外科專業),預防保健科副主任醫師(或內、外科專業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職稱。
5、口腔科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1名,口腔醫學專業。男女不限,持有執業醫師證,執業范圍口腔醫學專業,口腔科專業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職稱。
6.重癥醫學科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1名,臨床醫學專業或重癥醫學專業。男女不限,持有執業醫師證,執業范圍重癥醫學專業,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職稱。
(二)確定考核對象的方式
1、同一崗位,只有1人報名應聘的,按1:1確定考核對象。
2、同一崗位,有2人及以上報名應聘的,按職稱高低→學歷高低→科研→論文等順序排列,排列在前的確定為考核對象,具體如下:
A.職稱高低:正高排在副高前;B.學歷:以全日制學歷高的排在前;C.科研立項:科研立項多者排在前;D.論文發表:論文發表篇數多的排在前。
四、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提交的材料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證。
2、報名時間: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3日
3、報名地點:崇左市人民醫院人事科(崇左市人民醫院門診五樓)
4、報名需提交的證件材料:應聘者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執業醫師證、專業技術高級職稱資格證、工作證明,對于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人員,還需所在單位同意報名應聘的證明。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或發現不符合資格要求,一經查實,立即予以取消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的資格。以上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工作證明及單位同意報名應聘證明不用復印)。另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張。
五、考核
(一)考核內容。主要考察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等情況,并對被考核對象的應聘資格條件及相關材料進行復查。考核評價等次為合格以上方為考核合格。
(二)考核工作要求。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小組成員由2人以上組成。考核小組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核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考核結束后形成書面材料,明確提出考核意見,提交單位領導班子討論通過,報主管部門核準。考核工作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報主管部門備案。
六、體檢
(一)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5〕29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7〕37號)、《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0〕29號)《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對《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參加體檢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由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到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按《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三)體檢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選。
七、公示
從考核、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擬聘人員,報主管部門、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崇左人事考試網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及時進行復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公示后,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人選
八、人員聘用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擬聘人員填寫《崇左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核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崇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二)經崇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批準聘用的人員,給予辦理聘用、入編手續。
(三)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聘用后的管理按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九、組織紀律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直接考核的辦法進行,公開招聘所有程序接受相關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崇左市人民醫院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