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自治區公考主管部門劃定的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考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和規定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少數民族照顧加分。定向村社區“兩委”成員招錄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測驗成績+基層工作實際能力測驗成績+少數民族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黃泳霖等919名考生進入面試(名單見附件1、2,按準考證號順序排列)。
(二)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地點
1.面試資格復審驗證時間:
2017年6月14日至1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2.面試資格復審驗證地點:
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地址:梧州市西堤三路11號),可乘坐24路、42路公交車到奧奇麗路口站下車。
資格審查結束后,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現場領取《梧州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考(工作人員)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資格復審驗證須提供的材料
考生須攜帶以下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學位證(2017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3.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4.報名登記表(補充個人簡歷、社會關系等內容,并親筆簽名);
5.戶口簿(報考有戶籍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
6.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樣式見附件3);
7.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8.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職位的面試入圍人員,還需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樣式見附件4)。此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的,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②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③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報考定向村(社區)“兩委”成員招錄職位的面試入圍人員,需提供所在鄉鎮(街道)黨委出具的任職年限證明材料。
在職的報考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考察前(即6月20日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四)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7年6月17日、18日上午8:30開始面試。各考生具體面試時間見《梧州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考(工作人員)面試通知書》
面試地點:梧州市第十五中學(梧州市新興二路126-1號),可乘坐3路、13路、21路、28路、29路、38路、41路、302路或307路公交車到京梧新苑站(或十五中站)下車。
(五)面試前取消的招錄計劃
因招考職位沒有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或入圍人選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決定取消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職位代碼為:040001003001)等職位的6名錄用計劃(詳見附件5)。
二、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原件參加面試。
(三)經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面試當天上午7:45前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參加面試。凡未在面試當天上午8:00前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四)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三、其他
(一)考生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間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由梧州市公考主管部門取消本次面試資格;報考人員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本公告發布以后,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環節放棄相應資格的,記入公考錄用誠信檔案。
(三)體檢及考察。面試結束后將于一周內組織體檢工作,同時轉入考察工作,具體事宜請關注6月21日前發布的《梧州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考體檢及考察公告》。
聯系電話:
中共梧州市委組織部:0774-6021842(公考管理科)
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4-3817161
0774-3817330(公考科)
附件下載:
中共梧州市委組織部 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