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自治區公考主管部門劃定的2017年考試錄用公考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和規定比例,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黃璞等22名考生進入面試(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復審驗證時間、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驗證時間:
1.鐵路法院系統:2017年6月16日 15:30-18:00;
2.北海海事法院:2017年6月13日 8:30-18:00。
面試資格復審驗證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大樓21樓會議室(南寧市青秀區民族大道121號),可乘坐南寧地鐵1號線到金湖廣場站下車,乘坐6、19、29、34、39、46、72、74、76、206、601、603、609路公交車到金湖廣場站下車,或乘坐211、706路公車到區工商局站下車。
資格審查結束后,面試實施機關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資格復審驗證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人員須攜帶以下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學位證(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3.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4.報名登記表;
5.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
6.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7.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在職的報考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四)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7年6月17日上午8:30開始面試。
面試地點:
1.鐵路法院系統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大樓(南寧市青秀區民族大道121號),可乘坐南寧地鐵1號線到金湖廣場站下車,乘坐6、19、29、34、39、46、72、74、76、206、601、603、609路公交車到金湖廣場站下車,或乘坐211、706路公車到區工商局站下車。
2.北海海事法院
北海市第五中學(北海市海城區四川南路75號),可乘坐3、5、15路公交車到華美廣場站下車。
(五)面試前取消的錄用計劃
因招考職位沒有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或入圍人選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決定取消柳州鐵路運輸法院法官助理二(職位代碼為:150002003002)職位的1名錄用計劃(詳見附件3)。
二、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二)考生持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三)經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6月17日上午7:30前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參加面試。面試當天上午8:00前沒有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處理。
(四)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三、其他
(一)考生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間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由自治區公考主管部門取消本次面試資格;報考人員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本公告發布以后,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環節放棄相應資格的,記入公考錄用誠信檔案。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劉謀軍 13978832722
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唐熙 15207839792
北海海事法院:胡命喬 18877971188
附件下載: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