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開選調職位性質及名額
根據《中共河池·環江工業園工作委員會 河池·環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河編〔2016〕54號)精神,擬對四個內設機構的專業技術職位進行公開選調。
職位一:河池·環江工業園區財務工作人員1名。
職位二:河池·環江工業園區招商服務局工作人員1名。
職位三:河池·環江工業園區國土規劃建設局1人。
職位四:河池·環江工業園區經濟發展局工作人員1名。
以上職位均屬參照公考法管理事業編制。
二、選調范圍
全市各縣(市、區)機關單位、鄉鎮單位在職在編公考或參照公考法管理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勤奮敬業,政治立場堅定,堅持原則,作風正派。
2.工作能力較強,有較好的綜合組織協調、公文寫作和語言表達能力,能熟練操作word文檔、excel表格等日常辦公軟件。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符合專業要求。其中,財務工作人員要求財會專業或相關、相近專業,有會計證,;招商服務局和國土規劃建設局工作人員要求城市規劃類、土建類或測繪科學與技術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交通運輸類或相關、相近專業;經濟發展局工作人員要求環境科學類、管理科學與統計類或相關、相近專業。相關專業詳情請參閱廣西壯族自治區公考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6年版)。
4. 年齡在40周歲以下,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試用期,沒有轉正定級的;
4.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開選調所涉及的學歷、年齡、工作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6年10月30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討論決定、公示和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月20日前。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快遞郵寄電子郵件材料報名(報名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的方法。現場報名人員須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核驗后退回本人。快遞郵寄材料報名人員可郵寄復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進行復核。發送電子郵件報名的,須掃描材料原件發送到報名郵箱,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進行復核。
3.報名地址:河池·環江工業園區公選領導小組辦公室(環江縣橋東路135號),郵編:547100,報名郵箱:yqgxb999@126.com。
4.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河池·環江工業園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等有關證件復印件。
(3)《公考登記表》或《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4)確定行政職務的任職文件或材料復印件。
(5)近期全身生活照片1張(彩色5寸)。
報名者必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和面試
河池·環江工業園區公選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進入面試環節。按具體職位進行結構化面試,面試考官根據面試情況打分,實行百分制計分,面試結束后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三)組織體檢和考察
1.體檢。對進入體檢、考察人選,由河池·環江工業園區公選辦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5〕29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7〕37號)、《關于修定<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0〕29號)等文件組織實施,體檢不合格的,按同職位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2.組織考察。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并對其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性和選調資格再次進行核實確認。
(四)討論決定
公選領導小組根據面試、考察等情況對考察對象進行綜合研究討論,按1:1的比例確定擬選調人選。
(五)公示和調動
對擬選調人員按照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或反映情況經調查不影響選調的,正式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河池·環江工業園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請向河池·環江工業園區管委會辦公室咨詢。聯系電話:0778—8871810。
附:河池·環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原文:河池·環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面向全市公開選調緊缺專業人員公告
河池·環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2016年12月20日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