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職能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簡稱“廣西證監局”)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派出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區內證券期貨市場一線監管工作,切實維護資本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維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防范和依法處置轄區市場風險,促進轄區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具體履行下列監管職責:對轄區有關市場主體實施日常監管;防范和處置轄區有關市場風險;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調查、作出行政處罰;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和保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中國證監會授權的其他職責。廣西證監局內設辦公室、黨務工作辦公室(紀檢監察辦公室)、公司監管處、機構監管處、稽查處、法制工作處、信息調研處7個處室。各處室工作職責如下:
1. 辦公室的工作職責:負責協助局領導對全局事務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擬訂本局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責任制并監督執行;負責公文處理管理、財務管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信息公開管理、新聞宣傳、外聯接待、安全保衛、會議承辦、行政后勤等工作;負責計算機系統管理及中央監管信息平臺的相關維護協調工作;負責信訪投訴的接待處理;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與回復;負責牽頭誠信檔案建設。
2. 黨務工作辦公室(紀檢監察辦公室)的工作職責:負責落實局黨委、紀委各項工作部署;負責思想政治、機關黨建工作;負責干部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和干部培訓工作;負責工青團婦的日常工作及老干部管理;負責本局的黨風廉政建設、黨員和干部監督管理、違紀案件調查工作。
3. 公司監管處的工作職責:負責轄區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工作,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運作事務日常監管、協調處置轄區上市公司風險、負責轄區防控內幕交易工作等;負責轄區非上市公眾公司、債券發行人、資產支持證券發行人等的監管工作;負責對公司類各監管對象的現場檢查工作;負責對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在轄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對為轄區上市公司提供服務的保薦機構、財務顧問履行持續督導義務進行監管。
4. 機構監管處的工作職責:負責轄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和投資咨詢機構的日常監管,包括行政許可審核、風險監管(包括監測、預警、分析和防范等)、信息安全監管、重大風險處置、機構監管協調等工作;負責對轄區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等法人主體進行日常監管,包括信息披露、治理情況、內部控制、經營規范、執業活動等;負責對轄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資管業務進行監管,包括風險防范、合規監管等;負責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現場檢查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轄區投資者保護和教育工作,組織實施轄區投資者保護檢查和調查評價工作,監督管理轄區市場主體投訴處理工作,支持推動轄區糾紛調解工作。
5. 稽查處的工作職責:負責自立案件及證監會交辦案件的立案、報備、調查、復核、送達、執行等工作;辦理證監會系統內外相關單位案件協查工作;牽頭承擔轄區證券期貨行業反洗錢相關協調工作;負責與轄區公檢法等機關的協調工作;組織協調轄區打擊非法證券期貨基金活動,協助司法機關做好非法證券期貨基金活動的性質認定工作。
6. 法制工作處的工作職責:負責法律事務工作,包括監管措施等的法律審核工作、協助證監會開展證券期貨市場立法工作、協調監督轄區證券期貨法律實施和執行,對與本局監管職責有關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負責自辦案件的審理、聽證并依法做出行政處罰工作;負責轄區普法工作;負責對轄區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進行監管;負責涉及本局的有關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負責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相關工作。
7. 信息調研處的工作職責:負責轄區資本市場的信息收集、統計、分析與發布、報送等工作;負責全局綜合性、大型會議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轄區市場發展研究,組織、協調本局的調查研究工作,參與并撰寫重要調研報告;對接地方發展訴求,負責回復地方政府、部門征求意見函件;負責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協調監管工作;負責無法納入其他業務處室職責的資本市場創新業務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