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及工作規程,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鑒定和監管工作。
2.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
3.實施出入境動植物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
4.實施進出口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進出口商品鑒定管理工作,實施外商投資財產鑒定,辦理進出口商品復驗。
5.實施對進出口食品及其生產單位和衛生注冊登記和對外注冊管理,實施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和出口質量許可以及與進出口有關的質量認證認可工作。
6.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驗證工作。
7.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標志及簽證、標識、封識,負責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
8.負責所轄區域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的統計工作,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分析、整理、提供有關信息。
9.依法對所轄區域涉外檢驗檢疫。鑒定機構(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機構)以及衛生、除害處理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10.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管理局機關和所屬分支局、事業單位的人事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外事、科技、財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