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公開選調委屬二層機構河池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河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試行)》(河人社發﹝2012﹞142號)等有關規定,河池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委屬二層機構河池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參照公考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及名額
委屬二層機構河池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科員2名。
二、選調范圍
面向全市參照公考法管理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或各級黨政機關在職在編公考。
三、選調條件
(一)共性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立場堅定,作風正派;
2.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含稱職)以上;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工作勤奮敬業,積極肯干;有較強的組織和協調能力,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二)科員一條件。
1.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專業,有網站管理維護工作經驗;
3.35周歲以下。
(三)科員二條件。
1.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
2.旅游管理類、中文、漢語言文學、新聞類專業,有較好的口頭表達能力,有組織大型活動經驗者優先;
3.35周歲以下。
(四)不得參加報名的情形。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 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新錄用公考試用期的;
4.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
5.尚在任職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工作所涉及的學歷、工作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以2016年10月10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和面試、考察、討論決定、公示、調動和任職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5日前。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快遞郵寄材料報名(報名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的方法。現場報名人員須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驗核后退回本人。快遞郵寄材料報名人員可郵寄復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進行復核。
3.報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區金城中路296號,河池市旅游發展委員會辦公室。郵編:547000。
4.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河池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可在河池先鋒網、河池人才網下載),一式二份(雙面手工填寫);
(2)近三年來個人工作總結(含入職后工作設想);
(3)身份證、學歷證(含第一學歷)、學位證以及其他資格證書等復印件;
(4)《參照公考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或《公考登記表》復印件;
(5)確定行政職務的任職文件或材料復印件;
(6)近期5寸生活照片1張。
報考者必須保證真實、準確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證明資料,準確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保證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如經查實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
河池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按照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由河池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黨組進行適崗比選確定參加考試對象。
(三)筆試和面試。
筆試為公文寫作,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1:2確定考察對象。由河池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
(五)討論決定。
根據考察情況,由河池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黨組會議集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選。
(六)公示。
對擬選調人員按照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或反映情況經調查不影響選調的,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
(七)調動和任職。
按照《河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正式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
五、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請向河池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咨詢。聯系電話:2286662,郵箱:hclyj888@126.com。
附件:1.河池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2.河池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填寫說明及要求.doc
河池市旅游發展委員會
2016年10月10日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