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機動車駕駛員考試服務中心公開招聘
工作人員體檢考察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發〔2011〕155號)和《玉林市機動車駕駛員考試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研究,決定對擬招聘人員進行體檢考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進入體檢的人選
根據招聘單位計劃招聘的崗位人數,依據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具體名單見附件《玉林市機動車駕駛員考試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勤人員體檢人選》。
二、體檢
(一)體檢時間安排:2016年8月18日上午。進入體檢人選的考生,請于8月18日上午8:00前到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三樓會議室報到。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的,按自動放棄體檢和招聘資格處理,不再另行組織體檢。
(二)體檢嚴格參照照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5〕29號)、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7〕37號)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生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0]29號)等文件組織實施。
(三)參加體檢的考生須攜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進行驗證,并攜帶1張近期1寸彩色證件照片。
(四)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三、考察
(一)進入考察的人選:進入體檢的人選中,經體檢合格的人員。
(二)對考察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三)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素質與能力、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報考資格復審結果。
(四)考察組將會在考察期間就考察事宜與考察人選聯系,請考察人選注意保持通訊暢通。考察人選的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如有改變,請及時告知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政工科(聯系電話: 0775—2582905)。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體檢前請您保持正常飲食,勿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上午須空腹,空腹檢查項目:抽血檢查、B超檢查、尿常規。(二)體檢的其他需要注意事項,待體檢人員集中后再行宣布。
附件:玉林市機動車駕駛員考試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人選
玉林市公安局
2016年8月10日
2016年8月10日
附件:
玉林市機動車駕駛員考試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人選
序號 | 姓 名 | 性別 | 報考崗位 | 筆試 成績 |
面試 成績 | 總成績 | 崗位排名 |
1 | 龐馥珊 | 女 | 法律咨詢 | 82 | 80.6 | 162.6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