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確定面試人選名單
根據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劃定的筆試合格分數線、招聘計劃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要求,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經招聘機關對擬進入面試人選進行了資格審核,現確定歐陽利環等1666名考生進入面試(名單見附件)。
二、面試人選資格復審
(一)面試資格復審核驗時間及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由各招聘機關負責。時間為2016年7月25日-29日。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2016年賀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郵寄材料地址及郵編”欄。
進入面試的考生,在資格初審階段已提供相關證件、材料原件的,請與招聘機關確認面試資格復審是否通過。
(二)面試資格復審核驗須提供的材料
考生須提交以下有關證件、材料的原件進行核驗,包含: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2016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登記表(須填寫聯系電話)、戶口簿(報考有戶籍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核心課程證明》原件(專業80%相似考生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或定向委培生須提供,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資格審查單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計生證明》(已婚報考人員戶口所在鄉鎮(社區)計劃生育服務所出具證明后報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審核蓋章,注明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崗位的面試入圍人員,需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并注明詳細工作時間。此外,參加“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的,需提供相應材料:①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②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屬少數民族報考人員的,其身份認定以身份證和戶口簿登記信息一致為準。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三、面試
(一)面試組織形式
1.市、縣、鄉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不含鄉鎮衛生院招聘崗位)面試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2.鄉鎮衛生院招聘崗位面試由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方式、時間、地點將在本網站另行公告,請報考鄉鎮衛生院招聘崗位的考生密切關注面試公告信息。
(二)面試測試方式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報考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崗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需達到其當天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為合格。報考縣(區、管理區)、鄉(鎮)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崗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達到其當天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降低5分后的分數線,視為合格。
面試結束當天公布面試成績。
(三)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6年7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上午8:30開始面試。具體的候考、面試時間及面試規則詳見《面試通知書》,考生務必認真閱讀。
面試地點:賀州第二高級中學(賀州市八步區新興南路153號)。
四、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50%+照顧加分+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高分的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
五、開展體檢、考察工作
(一)市直單位招聘崗位的考生體檢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組織到醫療機構進行。集中地點:賀州市萬興路賀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大樓(賀州市體育運動學校對面進約100米)。體檢時間及要求詳見體檢通知書,按要求攜帶有關證件、材料原件等,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各縣(區、管理區)、鄉鎮單位招聘崗位的考生體檢由各縣(區、管理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地點安排及相關要求詳見體檢通知書。
(三)考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各招聘機關,各考生務必保持聯系方式的暢通。
六、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經核驗合格的考生方可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并參加面試,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考生持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當天7:20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參加面試。面試當天上午8:00前沒有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處理。
(三)進入體檢的考生在面試當天16:00前到規定地點領取體檢通知書。
七、其他
(一)考生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間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取消本次面試資格;考生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二)本公告發布以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考生進行面試。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和考察環節放棄相應資格的,參照公考錄用失信懲戒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凡涉及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
特別提示:本次面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任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培訓均與本面試主辦方無關,敬請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聯系電話:0774-513658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17(賀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附件: 2016年賀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xls
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