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玉林市公安局警務保障中心“雙向選擇”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考察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關于貫徹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玉市人社發〔2012〕116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研究,決定對我局警務保障中心2016年在廣西大學“雙向選擇”招聘會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考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人選
體檢人選為2016年我局在廣西大學舉辦的“雙向選擇”招聘會與警務保障中心簽訂《廣西玉林市事業單位招聘人才聘用協議書》的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2016年玉林市公安局警務保障中心“雙向選擇”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人選》。
二、體檢
(一)體檢時間安排:2016年7月25日。進入體檢人選的考生,請于7月25日上午8:00前到玉林市公安局二樓會議室報到。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的,按自動放棄體檢和招聘資格處理,不再另行組織體檢。
(二)體檢嚴格參照照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5〕29號)、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7〕37號)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生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0]29號)等文件組織實施。
對《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博(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三)參加體檢的考生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和復印件進行驗證,并攜帶4張近期1寸彩色證件照片。
(四)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預收310元)。
三、考察
(一)進入考察的人選:進入體檢的人選中,經體檢合格的人員。
(二)對考察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三)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素質與能力、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報考資格復審結果。
(四)考察組將會在考察期間就考察事宜與考察人選聯系,請考察人選注意保持通訊暢通。
(五)體檢、考察人選的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如有改變,請及時告知玉林市公安局警務保障中心(聯系電話: 0775—2582297)。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體檢前三天內,請您保持正常飲食,勿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上午須空腹,空腹檢查項目:抽血檢查、B超檢查、尿常規。
(二)婦女檢查注意事項:婦科檢查前應排空小便,女士例假期間,不宜做婦科及尿常規檢查。
(三)體檢的其他需要注意事項,待體檢人員集中后再行宣布。
附件:2016年玉林市公安局警務保障中心“雙向選擇”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人選
玉林市公安局
2016年7月19日
2016年7月19日
2016年玉林市公安局警務保障中心“雙向選擇”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人選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籍貫 | 畢業院校 | 專業 | 招聘職位 | 成績 | 所在職位排名 |
1 | 黃靖真 | 女 | 玉林 | 廣西師范大學 | 漢語言文學 | 工作人員二 | 89.8 | 1 |
2 | 尹文梅 | 女 | 玉林 | 華東交通大學 | 漢語言文學 | 工作人員二 | 82.8 | 2 |